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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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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8日至6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鹤城镇党委开展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2022年7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鹤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3个方面共49个问题。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组织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鹤城镇党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中心工作的有力抓手。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方案》,逐一分析症结原因,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并每2周在党委会会议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截至2022年10月25日,巡察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4个,新制定、修改完善制度23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1)制度建设不完善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并完善《鹤城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10项制度,规范党委集体决策,提高决策效率。

  (2)决策推进落实效能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积极与市财政局以及专项资金相关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部门及时安排专项资金支付计划,同时指派专人对镇党委会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截至11月7日,已对61项重点工作跟踪督办20次,其中12项重点工作已督办完成,其他重点工作正按计划开展。

  (3)历史遗留问题不力问题

  完成状态:东坑村委会金星村征地纠纷问题已完成整改;昆仑中学援建工程款结算纠纷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精丰欠薪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制定《鹤城镇“一网式”闭环管理流程》,形成发现上报、及时处理、跟踪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做深做实人大代表“三联双到通网格”跟踪问效模式,以“网格化”“禾堂文化”为抓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鹤城模式”迭代升级,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足

  (1)落实市重点工作任务不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镇委主要负责同志常态化实地督导华鳌合金新材料项目工程进度,并约谈公司负责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落地落实。

  (2)人才工作推动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全力配合推动腾泰皮革申报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并于2022年5月成功申报。镇分管班子约谈华鳌公司负责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多次与华鳌公司研讨博士引进事宜,引导企业学好、用好《鹤山市“鹤才伯乐”社会化引才激励办法》等最新政策。目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已签约两名博士入驻,并加紧督促华鳌公司洽谈博士进驻博士站相关事宜。

  (3)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重复投诉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污水管网工程施工操作不当造成村民房屋损坏导致村民多次上访索偿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定《鹤城镇“一网式”闭环管理流程》,形成发现上报、及时处理、跟踪反馈的闭环管理模式,做深做实人大代表“三联双到通网格”跟踪问效模式,以“网格化”“禾堂文化”为抓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鹤城模式”迭代升级,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2022年1-10月,来访信访投诉同比下降61.76%,信访信息系统投诉同比下降23.08%。

  (4)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不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已将省道270路灯纳入镇政府管养范围,申请专项债资金支持,预计投入98万元,完成路灯改造管养。11月3日,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把Y877鹤城二小至小官田樟树下的路灯纳入镇政府管养范围。

  (5)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江门市道安办验收,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已核销摘牌,上半年,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达42.85%,涉摩托车涉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一般交通事故下降30%;二是投入约160万元,开展麦坪线路灯安装工程、在交通安全隐患点增设警示牌、常态化开展劝导等工作;三是开展设摊宣传3场,共派发宣传单张1000余份;悬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横幅150多条,持续滚动播放道路安全警示教育片;以“小手拉大手”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为学生上交通安全第一课及暑假道路交通安全课;在全镇一、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对全镇企业主开展道交通安全培训,并要求企业落实对员工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宣教和培训等;四是建立定期会商联动机制,每月召开一次道路安全联席会议,会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整治情况,并通过直联制度,每月常态化开展上路劝导及隐患排查。

  (6)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向上级部门重新申请下达2021年鹤山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财政奖补资金,2021年11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重新下达项目资金146.12万元,11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报账;二是加强与村委会沟通,督促项目落实及施工进度,2022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共7个;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新增东南南门村村道扩宽工程和五星村村容村貌整治工程申报立项,市于9月21日下达项目同意批复,目前鹤城镇五星村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已于10月24日完工;四是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持续发力,着力构建以文史为魂、非遗为线、产业为核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在鹤山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赛中获得佳绩,代表鹤山市参加江门市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擂台赛决赛。

  (7)扶贫项目后续管理不严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鹤山市鹤城镇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做深做实精准化、差异化扶贫,及时公开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目前,我镇13户42人纳入防贫监测对象,2021年我镇光伏扶贫和三个资产收益项目总收益16.8万元。

  (8)人居环境长效保洁机制执行力度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投入3000万元,购买第三方保洁服务,实现全域“一把扫”;二是建立完善督导考核和巡查机制,执法办(城监队)每天安排人员到各村巡查路面保洁和公厕维护情况,确保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常态;三是以人大代表“三联双到通网格”模式为抓手,建立健全人居环境管护问题反映渠道,镇人大办针对群众反馈农村的绿化杂草修剪不及时等问题,约谈保洁公司,强化监督力度;四是制定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方案及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落实由镇农办牵头,各村委会实行日常监督的机制,镇农办根据村委会反映问题督促第三方公司及时落实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作扣分处理。

  (9)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措施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南中、先锋、新联村已采取措施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其中:南洞市场现由南中村委会代管,收益归南中村集体所有;先锋村委会由市工业园支持建扶贫楼,现已建成出租,原先锋学校重新挂网出租;新联村委会北芬小学的租赁问题已解决。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1)对村(社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排查,更换各村(社区)不符合要求的国旗、宣传标语等;二是制定《鹤城镇村级信息发布、宣传制度》,规定村级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宣传材料等都必须向镇有关部门报备;三是制定《鹤城镇村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四是组织开展2期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全覆盖镇、村干部职工。

  (2)舆情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印发《鹤城镇舆情管理制度及舆情处置办法》;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舆情敏感信息,与市网络舆情中心加强动态联系,安排专人沟通;党委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舆情研判;组织开展2期舆情管理工作培训班,全覆盖镇、村干部职工。

  (3)基层干部应对舆情事件的正面引导能力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印发《鹤城镇舆情管理制度及舆情处置办法》;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舆情敏感信息,与市网络舆情中心加强动态联系,安排专人沟通;党委会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舆情研判;组织开展2期舆情管理工作培训班,全覆盖镇、村干部职工。

  (二)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仍未解决

  1.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工作作风不扎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22年7月,我镇重新提交3个专项债项目,已全部进入国家项目库。我镇分别于7月22日、7月28日主动与市发改局、广州银行等专业部门对接,提高项目实施可行性。目前已完成可研编制工作,并已录入发改项目库,待审核通过。

  (2)工业区精细化管理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8月完成工业二区污水管网运行使用,位于工业二区的园区生活配套工程第一期已通过发债,12月完成前期工作。三区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选址和征地,并完成8公里截污管网,正在办理用地手续。

  (3)履职尽责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坪山水心洞桥8月底完工,正在开展交工验收,试通行一年后竣工验收。完善出台《鹤城镇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办法》,该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规范,强化标后管理。

  2.为民服务有所缺失

  (1)担当作为意识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已认真梳理目前农污工程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推进农污工程进展;已书面向市水利局反映农污工程存在的问题,提请水利局召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或村民代表进一步协商新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加紧施工。

  (2)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督工作还不够扎实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环保巡查工作专业性,目前我镇环保巡查队伍有3人为环保相关专业毕业或有多年从事环保方面工作经验,并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一名环保专业硕士毕业生;二是完成全镇企业“一企一策”环保台账,已收集90多家企业信息并动态更新;三是成功申请国家专项债,开展鹤城工业三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管网建设,用于收集工业三区的工业废水、商业以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减少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流。

  (3)纳污管道覆盖面积不理想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鹤城综合市场的污水收纳管网已全部完成,鹤城综合市场及周边部分居民产生的污水已接入鹤城中心污水厂处理。福茂广场和美食广场的生产、生活污水管道接驳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已于10月底完成施工方案,并报规建办审批。结合农污工程,镇区周边鹤城虎尾坪村、先锋邹屋村、先锋麦屋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已接入中心污水厂处理,收集鹤城河边居民住户的生活污水管道正在施工,预计12月份前可以完成。申请国家专项债争取资金对镇中心污水厂进行扩容提质,计划将日处理污水规模由原来的3000m³/d扩大至7000m³/d,目前该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已上报到国家专项债平台并完成可行性研究评估。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设计完善、专项发债申请,发改立项已完成,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

  (4)民生实事推进慢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村道会车点建设及部分乡村道修补工程经党委会议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目前已完工;二是我镇村内主干道硬底化已全面完成,同时今年投资约220万元,完成了鹤城镇新联北芬新村村道硬底化工程、鹤城镇禾谷村村道硬底化工程、鹤城镇坪山坎下村村道硬底化工程、鹤城镇南中新村村道硬底化工程、鹤城镇五星鹿子坑村村容整治工程5个村道硬底化建设项目,硬底化长度合计1.555公里;三是镇各村内支路、巷路已完成摸排,未硬底化长度长约30.49公里,建设预算约2049.8万元,已全部纳入专项债项目持续推进中,10月30日已取得发改立项批复。

  (5)推进农村接入市管网集中供水工程宣传发动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城西拟铺设管网,解决城西由自然村口到户的管网铺设问题;三堡片区计划建设加压站,铺设管道等,连接位于禾谷的“村村通工程”的原有管道接口,覆盖至每户村民。

  (6)民生设施建设较为落后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市人民医院已将我镇卫生院新建项目成功申请政府专项债。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项目选址意见,现已完成征地,完成设计勘察等工作的招标手续,正在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康园中心于2022年3月搬出敬老院,敬老院独立运营,2022年3月至今,康园处于闭园状态,老师每天对学员进行电话或微信随访以及上门了解学员动态,进行居家服务。目前,康园中心另行选址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层楼房,设计规划正在进行,已纳入日常工作推进。

  (7)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出台《鹤城镇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巡查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三到场”巡查制度。2021年,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登记315家,已全部完成实地初审,其中符合建房资格已交资料并受理86家,已全部完成审批。2022年至今,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登记128家,完成审批率84%。

  3.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

  (1)财务管理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于2019年6月11日制定《鹤山市鹤城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报销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2)财务管理不规范,现金超范围使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报销及差旅费支出已实现全部直接支出到账户;已实现实物管理和账目登记分两个部门负责,实现账物分离;已实现采购走中介超市或云平台,通过划款转账方式完成支付。

  (3)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督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实时跟踪资金下达情况,定期梳理已下达资金指标。健全支出管理,每两周进行通报排查,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做好支出计划,避免影响专项资金使用效能。

  (4)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第三方记账分类不清、核实不准等问题,已解聘第三方记账公司,由镇政府直接聘请3名会计专业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加强三资办内部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记账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与村委会的沟通联系,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与支出金额的审批,避免出现因误会错记科目造成村委会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三是根据报账、记账等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8月19日集中村级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9月由三资办组织对村财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线上业务培训,各村已按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视频教学培训。

  (5)镇属资产管理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已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按程序上报审批,并形成台账并加强后续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1.基层党的建设弱化

  (1)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把关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照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处理。为16个村(社区)、两新党组织和党建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发《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务实用手册》等一批业务工具书,9月15日组织了党建办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对发展党员和农村基层党务举行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

  (2)向群众宣传“惠从党来”效果不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2年8月10日,将《关于制订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操作规程的通知》(鹤组通〔2018〕145号)传发到16个村(社区),规范经费的使用范围及金额标准。印发了《关于印发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正负面清单的通知》,列明了详细的使用指引,进一步明晰会议补助、培训费用、劳务费用、奖励补助的资金和人数、使用人员类别等使用标准。9月21日-22日举行了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对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专项培训,提高党建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效率。

  (3)村“两委”干部素质不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发动了2名学历不达标的村“两委”干部报读第十届江门市村(社区)基层干部学历提高班。组织了全体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了十一期的江门干部大讲堂。利用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基层干部培训优秀网络展播”平台,结合每周四直联工作,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系列培训,共开展了7期培训。举行村(社区)“两委”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镇纪委、公服办、文体中心、规建办、组织办等多个部门开展了系列业务培训。注重从优秀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中吸收人才,共发动15名后备干部充实村两委干部队伍。吸收了6名村民小组长为预备党员。

  2.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5月17日,鹤城镇召开党委会议,调整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7月29日,镇党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鹤山市委书记刘志刚同志在全市巡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三个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8月9日至8月18日期间,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促进了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干群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团结与合作,达成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团结的目的。

  (2)选人用人资格把关、程序不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党建办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近三年来人事任免资料进行自查自纠并理顺干部档案。组织党建办全体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鹤山市股级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

  (3)选拔程序留底资料时间逻辑混乱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党建办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近三年来人事任免资料进行自查自纠并理顺干部档案。组织党建办全体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鹤山市股级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

  (4)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不规范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理顺相关同志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

  3.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

  (1)证照管理松懈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8月10日,组织党建办全体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我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提高业务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鹤城镇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证照的审批流程和登记手续、回执报告等制度。9月21日-22日,分别组织全体村(社区)干部和镇干部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鹤城镇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要求。

  4.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日常监督不够有力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7月至9月在我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系列活动,让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以及廉洁文化论述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强化警示教育。镇纪委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关键少数”,加强日常监督力度。

  (2)对镇属资产商铺管理不到位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镇财政所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做好镇财政资金管理,镇纪委将加强后续财政资金监督与发现问题跟踪,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3)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8月9日以鹤城镇党委名义印发《鹤城镇推进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方案》,加强我镇行政执法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实现纪法衔接,拓宽纪检案源,形成规范便捷有效的工作机制。7月份通过自行发现线索并政务立案一宗村小组干部违法案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问责力度,对党员干部起到有效警醒震慑作用。8月12日与镇公服办联合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班,切实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4)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已完善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和村务监督流程。

  三、其他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

  (一)镇应急办未能按照市规定配足人手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已配备一名公务员到应急办,并通过鹤山市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编外人员招聘一名雇员。已聘请第三方专家,协同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截至8月10日已进行120家次检查。邀请第三方专家在第一季度对镇应急办工作人员开展系统培训一次;在第二季度对镇应急办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一次;对应急办及非公党员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一次。

  (二)对农业污染源日常监管不足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镇环保办牵头制定出台关于农业和养殖业方面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制定农业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农污治理问题措施。9月会议上对水污防治,排污口管理等工作提出更清晰明确的要求,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相关工作已纳入日常工作持续推进。推进流域巡查,对镇内所有河流进行一月两次全覆盖巡查,对镇内所有涉水企业进行两月一次全覆盖巡查。8月,鹤城所有河流的污染指数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里村河、址山河、鹤城河水质较六月提升一级,其中里村河水质更是达到了二类水质,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6月21日至7月1日,对相关村的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提醒,对城西村、新联村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调整。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鹤城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把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鹤山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更好履行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经济发展等职能,推进鹤城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如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规范系统内部管理等方面,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持续跟踪推进,列明工作目标和步骤,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

  (二)注重建章立制,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三)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委政治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落实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鹤山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巡察整改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四)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对照整改清单,以“全面、彻底、无一遗漏”为要求,深入分析是否存在新形势产生的新问题、已整改的问题是否出现新情况、已销号的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内容整改不到位的现象。“时时放心不下”、事事保持警惕,从根本上解决病灶,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鹤城镇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严格用人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格监督把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坚决重用重实干、肯奉献、形象好、政绩突出的干部。做到精心谋划、多方考察、科学用人,为鹤城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0-8388526;邮政地址: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邮政编码:529727。



  中共鹤山市鹤城镇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