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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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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24号)的相关要求,鹤城镇人民政府编制了《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为《复垦方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复垦方案》予以公示。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因此复垦工作待《复垦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后进行复垦施工,因此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项目拆旧区位于鹤城镇城西村、东坑村、东南村、禾谷村、鹤城村、南洞村、南星村、南中村、坪山村、万和村、五星村、先锋村及新联村。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1、项目拆旧区涉及城西村、东坑村、东南村、禾谷村、鹤城村、南洞村、南星村、南中村、坪山村、万和村、五星村、先锋村及新联村13个权属单位,共58个地块,地块总面积为321.06亩,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

2、拆旧区面积321.06亩,土地利用现状中村庄264.13亩、建制镇56.93亩,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林地317.37亩和坑塘水面3.69亩。

四、公示时间

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为期一个月)

五、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

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hcz(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鹤城镇人民政府,邮编:529700;

2、联系电话:钟瑞龙,联系人:0750-8388407。

本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鹤城镇人民政府。

附件: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鹤城镇项目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图.pdf


鹤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