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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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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镇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鹤城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21080(市库)万元,为年度收入目标21526万元的97.93%,比去年实绩18787万元增收2293万元,增长12.2%。其中:1、税收入13172(镇库)万元。2、非税收入7676(镇库)万元。3、教育费附加收入278万元,4、上级补助收入3192万元(包括中央、省、江门专项补助1553万元,县对镇的补助1115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4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64万元,四税基数返还收入213万元),收入合计24318万元,上年结余537万元。

  鹤城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19589万元,税收征收经费上解支出527万元,出口退税上解支出451万元,江门统筹发展资金上解支出1664万元,其他镇街对县级专项上解支出1545万元,支出合计23776万元,本年结余107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略有结余。(最终数据以决算为准)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鹤城镇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15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6407万元,上年结余1211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19万元,其中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支出153万元,年终结余352万元。(最终数据以决算为准)

  二、重点领域支出和民生投入得到有效保障

  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运作、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2020年,涉及GDP核算的财政八项重点支出累计完成16348万元,比2019年增加4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3.4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如下: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万元;二、公共安全支出637万元;三、教育支出2415万元;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6万元;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6万元;六、卫生健康支出1900万元;七、节能环保支出204万元;八、城乡社区支出7521万元;九、农林水支出2638万元;十、交通运输支出95万元;十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万元;十二、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十四、上解各项支出4187万元。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效能

  1、聚焦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依法依规强化收入征管,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的基础上,准确研判市场形势,大力挖掘收入潜力,促进税款及时入库,超额完成鹤山市下达2020年财政收入增幅12%目标任务,增速全市排名第二。有保有压加强支出管控,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严控新开增支口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2、聚焦基本民生保障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围绕落实“六保”任务,制定“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工作方案,关注民生短板,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全力保基本、提成色。2020年,镇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事务等民生关键领域累计投入14542万元,重点支持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基础教育安全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改善,着力提升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预算编制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1、2021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江门市委十三届、鹤山市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收支。严控新增支出事项,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优先保运转、保民生,通过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保障人民群众过“好日子”。二是突出重点,统筹优化。优先确保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兜牢基本民生和“三保”底线,“三保”支出足额编列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项目。紧紧围绕省、市的工作部署安排预算,重点投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减少重复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鹤城镇地方财政收支计划拟作如下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1年,鹤城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市、镇部分)为22766万元。其中:1、税收收入20496万元;2、非税收入2270万元。按可比口径比2020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1686万元。

  按鹤山市镇级财政体制分成后,2021年实现财政镇库收入16002万元,上级补助524万元(县级对镇街转移支付147万元,四税基数返还收入213万元,其他转移支付164万元),镇级地方公共财政可支配收入合计:16526万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6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为: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2万元;二、国防支出7万元;三、公共安全支出406万元;四、教育支出2801万元;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万元;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8万元;七、卫生健康支出1871万元;八、农林水支出1032万元;九、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十三、住房保障支出159万元;十四、上解上级支出3998万元。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拟安排1920万元,比2020年实绩153万元增收1767万元,2021年鹤城镇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为1920万元。根据基金预算有关规定和“专款专用”原则。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3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63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20万元。

  五、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确保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任务

  围绕全年目标任务,2021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开源节流,高要求谋划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千方百计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多渠道开源挖潜促收,大力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形成持续稳定收入来源,确保收入平稳增长。

  (二)加强“六稳”“六保”,高标准落实惠民利民政策。继续把“六保”放在突出位置,把保基层运转和保基本民生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做好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项目需求,确保重点政策和重大支出领域不留资金缺口。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2021年鹤城镇将以“数字财政”作为新一轮财政改革的切入点,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目的,逐步形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把改革红利转化为民生福祉。


  

  鹤山市2021年鹤山市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鹤山市2021年镇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