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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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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 重复申请







0

3. 需要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部分部门特别是村一级的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形式单一;2、政民互动服务不足,群众参与度不高;3、信息员队伍建设不完善,信息报送及写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的统筹工作,进一步跟进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二是利用移动终端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互动服务,加强办事指南等各类便民功能版块建设;三是完善信息员队伍培训机制,有计划性地开展新闻报道摄影、公文写作等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