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鹤山市人民政府
桥都中国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南城区新城市化中心品质提升及产业配套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生态公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生态公园照明亮化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生态公园照明亮化采购

  2.项目地点:共和生态公园

  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自合同生效或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算)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最高限价5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选取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在合格报价单位中,综合评审资质实力、类似业绩、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履约保障、报价等因素确定中选单位。中选结果将通过电话、书面或官方渠道告知;报价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按规定提出质疑,采购人依法依规答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共和生态公园景观亮化照明项目,亮化范围覆盖公园沿湖岸线、桥梁轮廓、大型乔木、核心平台(营地旁大平台)、景观步道、临水节点等重点区域。通过色温控制、光影层次设计,兼顾夜景观赏性与游园安全性,柔和勾勒公园夜间整体景观框架,打造舒适、安全、节能环保的公园夜间灯光环境。

  三、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

  (一)景观亮化技术要求

○ 灯具选型优先选用LED节能光源,灯具防护等级满足户外使用环境要求,户外灯具不低于IP65;灯具外观需与公园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尽量隐蔽安装,减少白天视觉破坏,避免灯具外露影响园林景观观感。

○ 合理控制灯光照度与色温,沿湖、乔木亮化以暖光为主,避免强光直射游人、湖面眩光,杜绝光污染;桥梁、平台重点节点适度强化灯光层次,不得出现溢光、扰民强光。

○ 所有亮化灯具、线缆、控制器等设备必须适配户外潮湿、雨水、暴晒环境,线缆做好防水、防腐、防啮齿动物破坏处理;临水区域设备加强防水防浸泡防护。

(二)安全文明施工及质保服务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服从园区管理,做好树木、绿化、园路、现有构筑物保护,保护园区现有设施不受损坏;乔木亮化施工不得破坏树木树皮、枝干,禁止直接硬钉损伤活体树木。

○ 施工期间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落实防火、临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安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全部责任;施工垃圾日产日清,完工后清理恢复现场园林环境。

○ 项目完工须提交完整施工记录、灯具设备资料、调试报告、灯光控制方案、竣工图纸等全套资料,满足竣工归档要求;提供不少于2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对本项目亮化灯具、线路、控制器、接线故障免费维修、更换;接到故障报修后响应及时,户外亮化故障限时到场处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本亮化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报价要求

1.报名及报价时间: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0日

2.报名资料要求:报价单位需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清晰、未盖章、逾期提交均不予受理。

○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本项目报价单(报价须包含灯具设备、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 亮化项目简要实施方案(含灯具选型思路、效果构想)

3、资料递交方式:通过电子邮箱递交的,需将所有资料扫描为PDF格式,邮件发送后请致电确认接收状态,未确认导致资料遗漏的,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4、无效报名情形: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资料造假、信用评级不达标等情形,均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六、其他说明

1.报价单位应对本次采购相关信息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3.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钟生 15875099371

4.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充分掌握公园现场环境、树木、岸线现状,踏勘产生一切费用自理;未踏勘现场不作为后期变更造价的理由。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11号之一2号楼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生 1772823149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14:30-17:30

邮 箱:17707509984@163.com


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