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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园新建排水渠及部分公共设施维修施工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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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生态公园新建排水渠及部分公共设施维修

  2.项目地点:鹤山市共和镇生态公园

  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自合同生效或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计算);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最高限价492349.6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5.选取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在合格报价单位中,综合评审资质实力、类似业绩、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履约保障、报价等因素确定中选单位。中选结果以电话 / 书面 / 官方渠道告知;报价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按规定提出质疑,采购人依法依规答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本项目在生态公园新建排水渠、修筑排水管道、化粪池及部分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主要内容包括:

  ○ 场地清理:机械配合人工清理杂草

  ○ 排水工程:新建排水渠、排水管道、化粪池等

  ○ 公共设施维修:对原有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

  2.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由供应商联系采购人领取,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公示第七部分。

  三、采购需求(技术 / 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24)、《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18》及国家、地方现行规范施工。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广东省现行验收合格标准,绿植存活率≥95%。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服从园区管理,保护园区现有设施不受损坏。

  4.养护期内全权负责浇水、施肥、除草、补植、病虫害防治、修剪等全部养护工作。

  5.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承担施工安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全部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及施工管理能力, 具有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场地整治或市政配套工程相关施工经验。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报价要求

  1.报名及报价时间:自挂网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

  2.报名资料要求报价单位需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清晰、未盖章、逾期提交均不予受理。

  ○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 本项目报价单

  六、其他说明

  1.报价单位应对本次采购相关信息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3.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徐生 13923063721

  4.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购 人: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11号之一2号楼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徐生 1392306372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14:30-17:30

  邮 箱:250808990@qq.com


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