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第二季度化工原料采购需求
2、项目地点: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9万元(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药剂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吨) |
1 | 聚丙烯酰胺(阴离子) | 分子量:>1200万 水不溶物含量:<1.0% 硫酸盐:<1% 氯化物:<0.5% | 3.5 |
2 | 聚合氯化铝 | 氯化铝:>26% 盐基度:50-85% PH(1%水溶液):3.5-5 水不溶物含量:<1.5% 外观:淡黄色 | 45 |
3 | 次氯酸钠(槽车) | 有效氯(以Cl计)>10% | 35 |
4 | 一水葡萄糖(食用级) | 葡萄糖含量:>99% DE值:>90% 水分:<10% 干燥比重:<9.5% 硫酸盐:<0.2% 氯化物:<0.2% | 18 |
5 | 碳酸钠 | 总碱量(以干基的碳酸钠的质量分数计)>97% | 12 |
6 | 磁粉 | Fe3O4 含量> 80% 类型:超细 磁性物质含量:98% 密度(25℃):4.6g/ml 磁粉品味:>60% 磁粉粒径:> 75微米< 2%(200目) 总 水 分:< 8.0% | 12 |
三、本项目的商务要求:
(一)交货要求
1、采购人根据生产计划分批次下达《供货通知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供货通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批次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交接。
2、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装卸及送达指定位置,全部物流、装卸、上楼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结算方式:货物全部交付后双方无异议,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发票签收之日起6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二)质量标准
1、货物必须为全新、原厂正品、未使用、无破损、无污染,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标准及本采购文件载明的技术参数要求。
2、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全额退还已收合同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另行赔偿差额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货物;
3、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该项目相关产品供应的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提供报名期间内的查询截图);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保障能力;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同时参与该项目的竞争,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价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6日
2、报名资料要求:(所有资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等);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
3、资料递交方式:将全套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后请致电确认接收状态;未确认导致资料遗漏、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无效报名情形:报价单位未按公示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供资料存在造假等情形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五、其他说明
1、本公示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成交后签订正式合同,商务、技术要求均作为合同核心条款。
2、本公示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鹤山市丰源水务有限公司所有。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鹤山市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共和镇工业城C区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生 17728231493
污水厂对接人及电话:杜生 156225740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邮箱:17707509984@163.com
鹤山市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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