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共和镇幸福花园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公示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共和镇幸福花园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单位

  2、采购需求:服务单位对鹤山市共和镇幸福花园范围内的物业进行统一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配备人员不低于5人。

  3、管理范围:物业建筑面积为8800m²,划线车位共32个。

  4、地址:鹤山市共和镇幸福花园

  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共52个月。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本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服务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服务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服务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服务单位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服务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材料清单

  1时间:公示期内。

  2、服务单位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等)。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5、报价单及报名材料清单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提交到我司办公室或电子邮箱(详细见第六大点)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所有。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11号之一2号楼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生13822391493

  邮箱:17707509984@163.com



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