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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共和镇共兴路186号畔山花园部分公寓出租招标公告(2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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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2413日上午 1000时在鹤山市共和镇网格中心二楼招标室共和镇共兴路186号畔山花园部分公寓出租一事进行招投标,欢迎有意竞投的单位和个人前来竞价。

一、资产情况

1、交易资产类型:居住使用权 ;

2、交易资产座落位置:鹤山市共和镇共兴路186号畔山花园部分公寓;

3、交易资产面积:20套(分别是单间面积34.2㎡,双间66.71㎡);

4、交易资产的用途:居住使用 ;

5、交易资产的现状:闲置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竞投底价:9000/月。之后每次叫价增幅不能低于100元,并必须整数方为有效报价;

2、租期:20

3、租金收取方式:按年支付,先付后使用;

4、竞投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在竞投开标前通过转账形式划至物业公司账户(账户名: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80020000010465998;开户行:鹤山市农村商业银行鹤山共和科技支行)

5、中标方的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竞投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

6、合同的签订: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仅限于单独申请竞标。

四、本次项目取用 举牌并口头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2462022412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公司报名的需附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和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公寓出租要求

1.中标方承租公寓需办理报装配的水、电线路,装配费用以及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中标公寓仅限于居住使用,不得作营业等商业使用。

3.中标方使用公寓时,必须合法使用,符合现时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不得造成气味、水源、扰民噪音等污染。

4.中标方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款约定的不可抗拒原因仅限于自然灾害。

5.租赁期间,中标方要做好房屋内的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6.终止前,中标方使用房屋期间损坏或丢失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一切由中标方承担维修费用或经济賠偿,中标方须结清租金、水、电费及使用房屋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将房屋恢复入住前的原状交还给出租方。

7.中标方结清使用房屋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后,出租方将《畔山公寓租赁合同》保证金30000元按原路退回给中标方。

8.合同期满,中标方有优先续租权,经出租方、中标方双方达成协商后,通过共和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平台竞投重新签订公寓续租协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8138662848





            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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