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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和镇南溪河污染源整治工程等3宗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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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工业城(共和镇)规划建设需要,拟实施共和镇南溪河污染源整治工程等共3宗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性方式采购,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表一

南溪河表1.jpg

表二

南溪河表2.jpg

表三

南溪河表3.jpg


  如对上述建设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投诉受理部门:鹤山市共和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联系电话:0750-8763539

  地  址:鹤山工业城管委会大楼207室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