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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公安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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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移交市档案局各类文件605件,其中申请公开的服务群众相关文件201件,方便了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

我局切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贯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同时,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12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此为契机,我局还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广大民警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动。

二、内容具体,务实有效

我局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强调对主要业务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围绕事关全局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并根据工作重点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认真进行工作部署。一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将便民利民工作相关的文件信息移送市档案局进行公开;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充分利用《鹤山警讯》、鹤山公安微博等形式定期公开重大公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全面梳理便民利民措施。8月份在全市四个重点乡镇派出所设立出入境办证窗口,实施“一站式”服务,极大方便了市民群众办事;四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发挥《鹤山警讯》品牌效应,做好宣传工作。

(二)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安对外宣传的新闻审批把关制度。一是指挥中心宣传股作为全局对外宣传窗口,负责全局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2012年,指挥中心宣传股向各级新闻媒体及网络媒体发稿150多篇,在“鹤山公安”新浪微博发布各类信息2100余条,制作鹤山电视台《鹤山警讯》35期,未发生涉嫌泄密事件;二是交警大队和城区三个派出所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审核后,在派出所微博、鹤山信息网、鹤山电台等本地媒体上发布有关警务信息共160篇。

(三)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各单位结合以“五进五建”促“三访三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大走访”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内部发送学习知识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另一方面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与社区村委群众座谈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政务公开活动具体内容及公安机关制定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使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深入人心。

三、2013年工作计划

(一)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创新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减少环节、规范运行、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继续在公安户政、出入境、交警车管等窗口部门全面推行“服务措施一网办”新举措,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优质高效的公安管理服务。

(三)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