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9年)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立足公安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核查工作,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我局由指挥中心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对外公开和完善平台建设,同时将保密审查引入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核、责任追究及考核制度,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年内,在信息公开系统(http://www.heshan.gov.cn/jmhsgaj/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无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其他文件信息27条,工作动态等信息42条,在市档案馆主动公开文件2份,受理依申请公开0份;更新公布《鹤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配齐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和申请表;全年我局未发生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34

9029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5

+2

3448

行政强制

37

+0

3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8宗

53,455,847.2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0

7

1

15

2

0

2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各业务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入;公开形式和水平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元化,但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努力增加群众关注度,积极推广图片、视频和游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各类业务交流学习,增强本局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邑微警”为宣传推广龙头,结合户政、出入境、交警车管等窗口部门网上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宣传,全面推开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及网上监督等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

  (四)逐步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在“鹤山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共发布微信349条,微博142条。我局“邑微警”实施“客服化”运营管理模式,24小时在线回答群众各类业务提问,接受群众的监督投诉。目前,我市邑微警有效申请量是10088,处理量是9532。全市关注量是326209。网络问政业务方面全年共收到网络问政455宗,及时回复455宗,回复率100%。其中交通管理线索、建言献策275宗,占60.4%;线索举报、投诉93宗占20.4%(其中涉警投诉11宗),业务咨询及求助87宗,占19.1%。


图片1.png图片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