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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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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鹤山市公安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法治工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将我局2021年法治工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以保平安保稳定的实际行动来检验学习贯彻的成效。

  (一)3月22日,江门市局举办全市公安机关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县级公安机关。我局合共33人参加了专题讲座,切实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聚焦用力,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并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9月29日,我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在副市长、公安局长谭晓滨的带领下,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并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作了深入的交流讨论发言,务求进一步提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的效果,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与此同时,我局要求全局各单位自行组织民警、辅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切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做到全覆盖,并积极发动民警参加征文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旋律,结合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谈思想收获、说认识感悟。

  二、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

  (一)继续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执行与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集中受理、信息通报、提前介入机制,不定期与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沟通,统一认识,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对策,制定和完善衔接工作规范。

  (二)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政策和“放管服”改革。通过推广实行“优先办”服务、建立涉企案件“快侦快办”机制、机动车注册登记“一站办”等多项措施,有力规范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行为,逐步推进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三)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企案件实行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告知,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监督管理,制定下发《鹤山市公安局规范经济犯罪案件受立案工作指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使用调查性侦查措施,准确适用强制性措施,进一步规范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8月31日,根据市有关部门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承担办理行政案件职能的执法办案部门民警采用网络直播(线上)形式收听收看新行政处罚法线上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有关背景知识、修订内容及案例解析,务求学习好、领会好、执行好新行政处罚法。据统计,我局共有59人参加此次线上专题培训班。

  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快完善执法规范制度建设。我局坚持从执法实际出发,以制度促规范,年内先后修改完善了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以及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加强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建设、降低审前羁押率等7项工作规范文件,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2.建立刑事案件审核工作机制。我局结合执法实际,出台了《鹤山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审核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了案件审核的工作要求,将“释放犯罪嫌疑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作为必须集体议案的情形;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间缩短为采取强制措施后两个月内,为快速办理直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巡查工作。根据《江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年)》要求,我局执法巡查工作组年内先后三次开展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故意伤害警情案件专项执法巡查。通过核查警综登记、卷宗材料、调阅处警视频等方式,考核各执法办案单位是否存在应当受立案不受立案、接处警是否规范、取证是否全面、是否存在违规调解等问题,切实提升执法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持续优化法制审核力量。我局迅速贯彻落实7月27日江门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关于做大做强法制队伍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补充2名年轻的专业人才充实执法审核力量。目前,我局法制室共有民警8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6岁,其中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公职律师资格6人。

  5.深化巩固外部执法监督合作。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对公安刑事执法监督机制,全市12个派出所均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了“侦查监督工作室”,实行“检察官+派驻检察室”双管齐下的监督模式,做到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100%全覆盖。2021年5月,我局进一步将刑侦、治安、交警等8个办案警种纳入派驻范围,全部挂牌设立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加深了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程中,与其他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紧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单位民警流动性大,部分民警未经执法实战培训,就参与一线执法,导致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全局执法质量。各职能部门未能合理安排时间和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专业性强的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较为单一,培训对象范围未能全覆盖,授课水平也有待提高。

  (三)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1.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案件审查力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罚裁量不准确的案件,坚决勒令办案单位整改,确保办理的每起执法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2.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结合执法实践,不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加快执法制度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3.全面提升民警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将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加强落实对民警的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夯实民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基础,让执法培训为规范执法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智力支持。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把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抓、其他部门协作合力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层层压实领导责任。把队伍教育整顿作为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亮点工程来抓,将教育整顿工作和执法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规范执法和队伍管理“双提升”。加快推进落实我局执法管理委员会的机制建设,积极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的执法管理、监督作用,完善执法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规定,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推动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更上一台阶。



  鹤山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