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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公安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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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全体公民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中。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3.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重点宣传《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居民身份证法》、《户口登记条例》、《反恐怖主义法》、《行政复议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全体公民

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各类特殊时间节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公安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3.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的各环节、全过程,重点宣传普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突出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执法民警与工作人员

增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升公安执法管理与服务水平。

1.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执法民警日常学法制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2.通过组织专题业务知识培训、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学习。

3.组织执法民警参加年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1.组织学习《民法典》、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法》、《广东省公安机关基层民警执法执勤手册》、《公安机关“三同步”工作舆情应对实操手册》等执法规范内容。

2.重点学习省厅行政、刑事、专项执法考评计分标准以及江门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业务知识。

全体执法

民警

深化法治理念教育,重点抓好一线执法执勤民警培训,有效整治现场执法执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将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现场执法执勤手册、“三同步”工作舆情应对实操手册的培训纳入教育训练总体规划,作为新录用民警的必训科目,以及警务实战和晋衔培训的必训内容。

2.举办执法民警到法制室跟班学习的专项培训班,让办案民警通过参与日常案件考评工作,培养依法行政意识。

3.定期到基层执法单位召开法制工作例会,重点通报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剖析执法办案的不足和短板,部署执法工作要求。

4.利用工作手机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及时发布最新执法要求、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讨论等等,全面快捷开展执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