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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阳节期间有关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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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阳节期间有关安全管理的通告

各位市民:

为维护今年重阳节期间大雁山森林公园及其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对大雁山森林公园及其周边道路、空域实行临时管制:

一、2018年10月16日15时起,大雁山森林公园登山道路全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工作车辆除外)。

二、2018年10月16日18时起,禁止三轮以上机动车驶入十里方圆大道喜来登酒店至雁前路(新牌坊)路段和海会寺广场,有宗教局核发的《车辆通行证》除外。

三、大雁山森林公园西门停车场只允许两轮摩托车停放,其他机动车可在实验中学周边道路靠边停放。

四、交通管制期间,前往大雁山森林公园登高的市民,请尽量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沙坪城区(电信广场、剧院前)至大雁山森林公园的公交车于10月16日18时至17日18时全天候运行。

五、10月16日18时起至17日15时期间,大雁山森林公园内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及烟花爆竹;未经批准,禁止任何无人机、滑翔机、热气球等“低慢小”飞行器在大雁山森林公园空域飞行。

六、请广大市民在登山期间,自觉遵守活动现场治安、消防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及毒害性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器具、非法标语、条幅等物品。

七、开放车辆进入大雁山森林公园时间视实际情况决定。

特此通告。

 

                                                                           鹤山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