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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粮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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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鹤山市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市粮食局行政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市粮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编制了《鹤山市粮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201811日至1231日期间的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粮食工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亲自部署、经常过问、定期检查,特别在重要信息发布和网络问政方面。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负责抓落实,及时与相关人员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切实把应公开的信息依时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实效。

(二)落实制度,完善配套措施。

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在粮食局二楼设置意见箱,根据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更新公开的内容,让干部职工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三)精心宣传,加大公开力度。

根据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等原则,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粮食信息和动态。

二、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结合粮食局职能,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财政公开版块按要求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报告,依时发布鹤山市粮食局预算报告1条,决算报告1条,“三公”经费预算信息1条,“三公”经费决算信息1条,合计共4条重点领域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粮食局在政府网站公开的各类信息18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63条(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文件公开5条,工作动态信息2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5条,其他有关信息26条),还有转发有关信息125条。

 

微博发布信息230条,微信发布信息18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粮食局2018年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等。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粮食局2018年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2018年,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完成了全市统一调度的集约化建设,落实了信息公开责任,但信息公开内容、数量和体裁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

粮食局将围绕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