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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粮食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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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不断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坚持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依法行政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内容,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局的各项重点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局“一把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亲自部署、经常过问、定期检查。分管局领导切实抓督促、抓协调,及时与有关人员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让市民获取政府信息更快捷、更方便。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了机关内部的管理,准确掌握了全局工作人员的去向,又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为外来办事群众提供了方便,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局政务网的内容,定期发布粮情信息,正确引导粮食生产、供求和消费,使粮食经营者得以准确把握市场动态,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三是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使我市广大市民增加对粮食价格上涨的理性认识,避免了粮食抢购风的出现。 
   
    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在局办公大厅、政务网公布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法律法规和申办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办事,同时对已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定期进行审核。目前,我市已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12个。二是制订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量化标准,对10种粮食行政处罚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护行政处罚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经市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鹤山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实施方案,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2010年10月27日,我局牵头联合工商、质监等八个部门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大行动,重点对粮食收购市场、大米加工厂、零售市场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防止压价压级、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行为出现,切实维护了我市粮食流通的正常秩序。2010年以来,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