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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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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下称市发改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概述

2015年,市发改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

市发改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精心谋划。局纪检组长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并因人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统筹兼顾,有机结合

市发改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党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二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考核目标相结合。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相结合。公开领导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有关制度、收费标准,提高了政府信息活动的透明度。

(三)、突出重点,程序规范

一是公开内容突出针对性。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有效地落实了干部群众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公开形式注重多样化。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合理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包括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外电子屏公示栏、意见箱和局网站设置公开公示专栏等等,将有关工作情况和民生信息以各种直观的形式予以公布。三是公开程序,力求规范。需公开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召开班子会议审议,按照程序进行公开。同时制订了《鹤山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并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定后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发改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着重对价格收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信用、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予以及时公开。主要涉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机构设置、工作职能、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物价查询、价格动态、投资办事指南等等,从多方位、全角度公开市发改局的政府信息共76条,全面、及时反映主要工作。公开渠道是市发改局门户网站,民生相关的价格信息同步通过对外电子屏幕显示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2015年,市发改局未收到单位或个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发改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市发改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12345政府电话热线提交的咨询和投诉,已全部处理完毕。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与市发改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发改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数量不多,内容不够全面,一些信息的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服务社会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全面开展。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