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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东升路(人民路-新城路)招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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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东升路(人民路-新城路)

改造工程招标的批复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报来《关于办理东升路(人民路-新城路)改造工程招标核准的申请函》及附件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东升路(人民路-新城路)改造工程(建筑工程)全部委托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此复。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1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东升路(人民路-新城路)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   理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0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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