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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机构编制调整文件》(鹤机编〔2025〕11号)相关要求,经举办单位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本单位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本单位注销后,所有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均由鹤山市节能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鹤山市价格认证中心)承接。
特此公告。
鹤山市价格认证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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