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于2026年9月14日发布了《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遴选储备油代储企业的公告》,公告结束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择优遴选,最终确定江门市江发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为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储备油代储企业,服务期限1年,自签订承(代)储协议之日起计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9月28日(5个工作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电话:0750-8221901。
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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