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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初中部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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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鹤山市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局拟核定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初中部收费维持现行标准,具体为:学费17000元/生·学期,住宿费2250元/生·学期,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欢迎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此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局。

      联系电话:8221866;

      电子邮箱:hssfzggj@jiangmen.gov.cn;

      邮寄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邮政编码:529700)。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