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鹤山市经济发展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局拟核定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初中部收费维持现行标准,具体为:学费17000元/生·学期,住宿费2250元/生·学期,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欢迎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此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局。
联系电话:8221866;
电子邮箱:hssfzggj@jiangmen.gov.cn;
邮寄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邮政编码:529700)。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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