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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公开遴选储备粮油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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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安全,强化政策性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压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储备粮油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粮油质量检测所需的资质能力条件。

  (二)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服务内容

  提供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检测服务,按照粮油扦样操作规程对仓内(堆位)粮油进行合理分点扦样,储备粮每个样品代表数量为100-2000吨,储备油每个样品代表数量100吨。

  三、服务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年有效。

  四、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一)收到委托方发出的粮食轮换出库通知、入库完成通知或其他扦样送检需求后,48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扦样,按要求封装样品并送检;

  (二)对送检样品进行质量检测,并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粮油质量检测报告(若国家标准对特定项目的检测周期有明确规定,则该项目的检测时限按国家标准执行)。

  五、检测项目

  详见附件中扦样检测费用报价清单相关项目。

  六、提交资料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承办能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往承办项目记录、客户评价、现有质量检测队伍实力等);

  4.储备粮油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机构申报表(详见附件)。

  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在2026年4月22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送达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以邮寄方式寄出申报材料的则以派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15819710187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


附件储备粮油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机构申报表.wps


  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