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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遴选 市粮油储备库移仓搬运装卸外包服务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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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市粮油储备库的投入使用,计划对储存在企业和沙坪库的储备粮进行移仓,现需要向社会公开遴选粮食搬运装卸外包服务企业。

  一、遴选数量

  遴选粮食搬运装卸服务企业1家。

  二、实施内容

  1.将粮食(原粮)从广东广垦华粮米业有限公司运输到市粮油储备库(位于鹤山市址山镇旧云乡镇府侧,下同)并进行卸货服务。

  2.将粮食(成品粮)从沙坪库搬货上车后运输到市粮油储备库并进行卸货服务。

  以上均包含将运输到库的粮食进行入库以及入库前后铺设通风地笼、铺设踏粮板、预埋测温电缆、仓内外清洁打扫、运粮机械设备清洁打扫等综合服务工作,按实际装卸粮食数量结算。

  三、申报条件

  (一)资质要求。

  1.参加遴选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能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企业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开户信息和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2.参加遴选的企业能在24小时(紧急情况下为1小时)内安排足够运力到达市粮油储备库指定地点提供运输装卸搬运服务。

  3.参加遴选的企业须派一名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管理。被派出的劳务人员须持一年内有效的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具有粮食装卸经验,能够遵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规范,服从管理。

  4.参加遴选的企业须对劳务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提供保险单备档。如参加遴选企业的劳务人员变动造成保险总额变化,需及时调整保额并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提供更新后的保单备案。

  5.本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后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二)申报资料要求。

  1.提供粮食搬运装卸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企业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开户信息和依法纳税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提供对劳务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复印件。

  3.提供劳务人员的名单及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

  按要求提交的申报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四、遴选程序  

  1.企业自愿报名。

  2.评审。组织对申报企业的资质、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

  3.公示企业。在市发展改革局官网公示中选企业,接受投诉及反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布企业名单。公示结束后,通过市发展改革局官网公布企业名单。

  5.签订合同。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与企业签订合同。

  五、具体要求

  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及完整。收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申报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联系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18029600353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2楼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