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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鹤山市粮食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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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鹤山市粮食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鹤山市粮食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山市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鹤山市粮食局是主管全市粮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江门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全社会粮食流通情况;对市直国有粮食企业进行管理。

2.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地方储备粮品种布局和动用本级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3.监测分析粮食供求、生产、消费、价格形势, 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粮食安全。

4.负责本级储备粮油的行政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粮食储备布局规划;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做好储备粮油轮换和储备粮油品种结构调整,监督检查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5.指导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国有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建立并完善粮食市场信息网络。

6.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实施粮食财会会计制度、汇编财务报表;指导、监督国有粮食企业财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各项专项补贴资金。

8.承办市政府和江门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

 

 

第二部分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鹤山市粮食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465.4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

192.03

三、事业收入

3

 

三、医疗和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

26.00

四、经营收入

4

 

四、住房保障支出

17

24.37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8

223.09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

 

 

7

 

……

20

 

 

8

 

 

21

 

本年收入合计

9

465.49

本年支出合计

22

465.4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3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12

 

 

25

 

合计

13

465.49

合计

26

465.4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

鹤山市粮食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65.49

465.49

 

 

 

 

 

 

208

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

192.03

192.0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0.95

180.9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0.95

180.95

 

 

 

 

 

 

20808

抚恤

11.08

11.08

 

 

 

 

 

 

2080801

死亡抚恤

11.08

11.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00

26.00

 

 

 

 

 

 

21005

医疗保障

23.15

23.15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3.15

23.15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85

2.85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2.85

2.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37

24..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37

24.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37

24.37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3.09

223.09

 

 

 

 

 

 

22201

粮油事务

223.09

223.09

 

 

 

 

 

 

2220101

行政运行

215.13

215.13

 

 

 

 

 

 

22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36

6.36

 

 

 

 

 

 

2220105

粮食信息统计

0.69

0.69

 

 

 

 

 

 

2220106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

0.91

0.9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鹤山市粮食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465.49

457.53

7.96

 

 

 

 

208

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

192.03

192.0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0.95

180.9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0.95

180.95

 

 

 

 

 

20808

抚恤

11.08

11.08

 

 

 

 

 

2080801

死亡抚恤

11.08

11.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00

26.00

 

 

 

 

 

21005

医疗保障

23.15

23.15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3.15

23.15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85

2.85

 

 

 

 

 

21007017

计划生育服务

2.85

2.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37

24.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37

24.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37

24.37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3.09

215.13

7.96

 

 

 

 

22201

粮油事务

223.09

215.13

7.96

 

 

 

 

2220101

行政运行

215.13

215.13

 

 

 

 

 

22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36

 

6.36

 

 

 

 

2220105

粮食信息统计

0.69

 

0.69

 

 

 

 

2220106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

0.91

 

0.9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鹤山市粮食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65.4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

192.03

192.03

 

 

3

 

三、医疗和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

26.00

26

 

 

4

 

四、住房保障支出

18

24.37

24.37

 

 

5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9

223.09

223.09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7

 

……

21

 

 

 

 

8

 

 

22

 

 

 

本年收入合计

9

465.49

本年支出合计

23

465.49

465.4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26

 

 

 

 

13

 

 

27

 

 

 

合计

14

465.49

合计

28

465.49

465.4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

鹤山市粮食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465.49

457.53

7.9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2.03

192.0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0.95

180.9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0.95

180.95

 

 

20808

抚恤

11.08

11.08

 

 

2080801

死亡抚恤

11.08

11.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00

26.00

 

 

21005

医疗保障

23.15

23.15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3.15

23.15

 

 

21007

计划生育事务

2.85

2.85

 

 

21007017

计划生育服务

2.85

2.8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4..37

24.3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4.37

24.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4.37

24.37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3.09

215.13

7.96

 

22201

粮油事务

223.09

215.13

7.96

 

2220101

行政运行

215.13

215.13

 

 

222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36

 

6.36

 

2220105

粮食信息统计

0.69

 

0.69

 

2220106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

0.91

 

0.9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

鹤山市粮食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457.53

434.67

22.8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14.73

214.73

 

 

30101

基本工资

85.85

85.85

 

 

30102

津贴补贴

62.58

62.58

 

 

30103

奖金

21.15

21.15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42.45

42.45

 

 

30106

伙食补助费

2.70

2.7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86

 

22.86

 

30201

办公费

5.18

 

5.18

 

30202

印刷费

0.16

 

0.16

 

30205

水费

0.43

 

0.43

 

30206

电费

5.76

 

5.76

 

30207

邮电费

1.94

 

1.94

 

30213

维修(护)费

1.20

 

1.20

 

30216

培训费

1.02

 

1.02

 

30217

公务接待费

0.38

 

0.38

 

30226

劳务费

5.76

 

5.76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3

 

1.0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9.94

219.94

 

 

30301

离休费

7.18

7.18

 

 

30302

退休费

173.76

173.76

 

 

30304

抚恤金

11.08

11.08

 

 

30307

医疗费

3.55

3.55

 

 

30311

住房公积金

24.37

24.3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

鹤山市粮食局

 

 

 

 

 

 

 

 

单位:万元

2015年度预算数

2015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

 

4

 

4

3

1.41

 

1.03

 

1.03

0.38

注:2015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

 

鹤山市粮食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总收入465.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5.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5.4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8.97万元,减少7.73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总支出465.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5.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经费和死亡抚恤费,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7.9万元,减少19.9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减员。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72万元,减少20.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

3.住房保障(类)支出24.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23.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粮油供需平衡调查与市场监测工作经费、粮食联合执法检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工作经费、粮食应急保障网络建设和维护费、2015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专项工作经费。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2.87万元,增长6.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465.49万元。(一)财政拨款收入465.4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2.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41.25%。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80.95万元,抚恤(款)11.0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59%。包括:医疗保障(款)23.1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2.8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24.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24%。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24.37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3.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 47.93%。包括:粮油事务(款)223.09万元。

(二)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465.49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45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80.9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1.08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3.1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类)计划生育事务(款)2.8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4.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223.09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1%。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6.36万元,粮食信息统计支出0.69万元,粮食专项业务活动0.91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6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4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8.97万元,减少7.73%,主要原因是退休和在职人员经费的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6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4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38.97万元,减少7.73%,主要原因是退休和在职人员经费的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80.9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1.08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3.1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2.8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4.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223.09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46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4年相比,减少38.97万元,减少7.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92.03万元,占41.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6万元,占5.59%;住房保障支出(类)24.37万元,占5.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223.09万元,占47.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80.95万元,比2014年减少16.54万元,减少8.3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的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89.44%,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的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1.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3.15万元,比2014年减少7.06万元,减少23.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经费的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经费的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2.85万元,比2014年增加0.34万元,增长13.5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的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4.37万元,比2014年增加2.77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223.09万元,比2014年增加12.87万元,增长6.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的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57.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85万元、津贴补贴62.58万元、奖金21.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主要包括办公费5.18万元、印刷费0.16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5.76万元、邮电费1.94万元、维修(护)费 1.2万元、培训费1.02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劳务费支出5.7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9.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07%。主要包括离休费7.18万元、退休费173.76万元、抚恤金11.08万元、医疗费3.55万元、住房公积金24.37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鹤山市粮食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41万元,完成预算7万元的2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2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12.6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6万元,下降46.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持平,都是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4万元,下降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29.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占73.05%;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26.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3万元,2015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审、年票、和其他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8次,接待人数共40人。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电话通讯费、门卫清洁工的工资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反映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