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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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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鹤山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个人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明确由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开展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各股室落实各项任务。积极研究、部署本局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困难,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各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发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一)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今年以来持续简政放权,赋予各镇(街)行使县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72项,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共828项。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规范相关文件、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加快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推动全市项目审批全流程在线办理。目前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情况良好。我市投资项目均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办理,涵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与备案,项目一站式全流程在线办理,极大地提高了项目立项效率,为投资者提供了便利条件。持续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切实发挥提高前期工作效率的作用。项目承诺制与容缺审批持续推进中。截止11月,我市共有18个承诺制项目与17个容缺审批项目,允许优质项目容缺办理前置手续,承诺在开工前完成所有立项手续,极力推动优质项目立项,加快项目落地。

  (三)降低准入门槛。发改部门全面实施了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选择是否进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另有规定外,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项目均为允许准入。另外,目前暂未对服务业投资项目设置准入门槛,若涉及到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仅需前往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合规且完善的材料,完成备案即可开展后续工作。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和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聚,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推动企业数据互联共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江门信用联合奖惩系统,要求各部门办理日常业务首先进入联合奖惩系统查询,将信用联合奖惩融入各部门的日常业务流程中,实现“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各部门累计登录“江门市社会信用联合奖惩系统”查询超过11400次,实施奖惩250次。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通过“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信用基础数据收集工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事业缴费信息、拖欠工资黑名单及其他领域黑名单信息,推送至各级信用平台共享。在“信用鹤山”累计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超过14万条。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是局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通过充分的集体讨论后决定,杜绝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行为,党内民主得到充分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科学民主。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明确公职律师职能职责,有机整合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执法等领域延伸,现已聘请鹤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结合实际,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与能力,增强法律意识与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更好地落实监管措施,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管理权限,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落实到局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今年,我局依法开展行政检查14次,其中成品油检查5次,粮食收购检查5次,节能监察4次。执法过程中均做到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文明,没有收到群众的投诉。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报告会及培训班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法治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1年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三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节能宣传周”、“10·16”世界粮食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有关单位和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到社区、农村开展能源、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六、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二是法治人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全覆盖机制;完善信用信息的归集机制,逐步完善公共事业缴费信息、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等数据归集;加强政务诚信考核。

  (二)继续做好投资审批改革工作。持续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继续推进项目承诺制和容缺审批,继续探索及扩大承诺和容缺审批的范围,进一步简化大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提升我市代建项目建设效率。

  (三)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立我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参照江门市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统筹各部门做好营商环境细化指标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