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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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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鹤山市财政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鹤山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局部门页面(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CZJ/INDEX1.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东升路68号,邮编:650200,电话:0750-8812210)。

一、概述

2017年,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新《预算法》的要求,及财政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2017年,财政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扩大财政信息的公开范围,坚持遵循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2017年,财政局全年发文833份,可公开文件(含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文件)760份,公开率达到92%。




(二)信息公开形式保持多样性。市财政局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多媒体交互设备、广播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等各类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信息的模式也种类繁多,图文并茂。对普通财政信息进行深加工,精处理,提炼群众关心的重点要点,形成适合自身发布平台的信息形式再进行发布。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进行。

1.进一步提高市级总预算、总决算透明度。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实现四本预算的有机衔接。细化预算编制,将全市汇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列至项,按经济分类编列至款。

2、督促预算部门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狠抓财政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2017年我局开展全市预决算公开检查。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会议,强调预算公开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牵头成立预决算公开检查小组,对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检查,强化预算公开透明度。

  3.不断提高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透明度。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收支信息,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均详细公开,并公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我局已按时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以及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等相关信息。市民可至鹤山市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HESHAN.GOV.CN/ZWGK/ZDLYXXGK/)查阅我市本级预算报告、各部门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市财政切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按要求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及中标、成交结果等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切实履行公开责任。

根据要求,财政部门对投诉事项的处理决定和监督检查结果要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17年我市未出现政府采购投诉情况。

(五)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类工作信息公开

1、完成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2017年,我局对2016年度行政许可依法实施情况、公开公示情况、监督管理情况、实施效果情况等进行自评。认真撰写和填报有关情况,形成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表格、评价公告均于2017年4月底在鹤山财政信息网上公开公示。

2、做好鹤山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和“1+3”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市编办有关文件要求,比对《鹤山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和我局“1+3”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细致做好事项梳理和核实、调整工作,调整内容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

3、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我局1994-2015年历史发文,进行逐项核查,共清理31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过鹤山财政信息网及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公开。

(六)规范完善信访答复制度。

2017年,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访答复制度,由局主要领导的负责,各股室负责人配合,以网络为主要阵地,对群众提出的建议进行及时的反馈。2017年,市财政局通过网络渠道及政府热线收到的群众的投诉或咨询共计25条(其中鹤山信息网网络问政栏目20条,12345热线3条,及信访局转来2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给出了合理的答复。



(图为部分可公开信访事项摘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主要通过本局门户网站、《鹤山市财政专报》、《鹤山市财政简报》及其电视屏、触摸屏、广播、微博等媒介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市财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52条,其中,财政新闻类信息99条,政务公开类信息53条(包含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政务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HTTP://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CZJ/INDEX1.HTML)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注: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要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已在201712月底做关停处理,并入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故所有信息统计结果以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统为准)

(二)通过多媒体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市财政局通过大厅电视展示屏发布图片信息18条,通过微信公开信息110条,通过党务公开宣传栏发布党务信息约23条。

(三)通过其他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鹤山信息网发布我市财政信息约76条。

(四)通过财政学会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市财政共发布《鹤山市财政简报》和《鹤山市财政专报》100期,其中,《广东省财政厅简报》采用2条,《江门财政专报》采用信息6条,市委办采用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加强。今后,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以及财政改革重点和热点做好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阳光财政”。

    (一)深化重大决策部署公开。2018年,市财政局将利用财政局门户网站、财政部门户网站、局内电视屏、触摸屏等多媒体媒体平台,微博、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重点宣传、公开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改革重点工作的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继续保障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逐步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公开制度。

(三)继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将切实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并努力实现财政系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与其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衔接。

(四)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一是继续坚持按照《鹤山市信息公开条例》及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要求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深入细化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使信息公开有据可依,市民有据可查。三是继续加强组织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考核评估,保证信息公开的渠道顺畅、流程高效,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