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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财政局201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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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市财政局继续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指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注重创新方式、拓展范围,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1、 信息公开情况:及时主动发布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数:

    全年通过局网站发布财政信息336条、电子触摸屏发布128条、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和中标公告213条、会计信息网发布会计信息17条、电视展示屏发布信息120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本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查阅申请。

    2、信息公开原则:逐步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目前已基本将干部人事、工资分配、预算决算、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政府采购等纳入政务公开范围。我市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公开最新的财政工作动态、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以及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干部人事等内容。二是党务信息公开。对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范围覆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党员群众关注、党内选举情况及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三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主动加大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如实反映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转移支付、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等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约束。四是其他便民信息的公布。主要围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资产管理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充当好为民理财的社会角色。

    3、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了我局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形式,理顺了信息公开的流程。目前政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办事纪律和投诉途径,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行政处罚依据和标准,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税费征收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局目前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包括: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会及时发布到对外信息平台上,依申请公开的可公开信息可以在接受申请后经审核依流程进行公开,给予申请人查询便利。这些制度的实施,使政务公开工作内有严明的监督机制,外部有广泛的舆论监督。目前公开办事、讲究效率、接受监督和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已经成为我局财政干部的自觉行动。

    4、政务公开形式:丰富信息传播形式,提高信息传播效率。

    我局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触摸屏、互联网站、电视展示屏等手段开展及时高效的政务公开。一、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内部信息交流的载体:我局不断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我局的办公效率,也成为对内公开的主要平台,通过公告通知、干部任用考核、财经信息、政策法规等栏目及时发布对内政务公开信息。二、财政局网站、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及电视展示屏是对外沟通的节点:三个平台实行专人专管,及时充实更新内容,保持同步,将本局的机构设置、人员任免、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财经政策法规及财政工作动态等事项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长期对外公开,并更加注重表现形式,吸引外部关注。2012年,我局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进一步推进了我局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三、财政信息网、政府采购网、会计信息网和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是财政为民服务的纽带,我局做好这些网站及栏目的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随时公布相关财政信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办事程序以及政府采购、会计培训等信息,使信息公开更透明、更快捷,以更好的服务群众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