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市财政局2010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201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务实、创新、为民”为原则,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注重夯实基础、创新方式、拓展范围,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了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年通过局网站发布财政信息123条、电子触摸屏发布140条、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和中标公告127条、会计信息网发布会计信息15条。

    1、用“制度”来“规范”政务公开。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财政工作的职责和特点,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政务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办事纪律和投诉途径,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行政处罚依据和标准,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税费征收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局网站、电子触摸屏、宣传公告栏以及其他新闻媒介。这些制度的实施,使政务公开工作内有严明的监督机制,外部有广泛的舆论监督。目前公开办事、讲究效率、接受监督和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已经成为我局财政干部的自觉行动。

    2、依托信息化手段,公开形式多样化。

    我局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触摸屏、互联网站等手段开展及时高效的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我局的办公效率,也成为对内公开的主要载体,通过公告通知、干部任用考核、财经信息、政策法规等栏目及时发布对内政务公开信息。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实行专人专管,及时充实更新内容,将本局的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事依据以及财经政策法规等事项长期对外公开。做好财政信息网、政府采购网、会计信息网和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的维护及信息更新工作,随时公布相关财政信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办事程序以及政府采购、会计培训等信息,使信息公开更透明、更快捷,使网站成为党执政为民的桥梁,财政为民服务的纽带。

    3、推动“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转变。

    我市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公开最新的财政工作动态、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以及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等内容。如为顺应省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确保契税清收任务顺利完成,重点做好契税宣传工作。发布公告督促我市各个房地产开发商及时通知未缴纳房屋契税的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缴纳契税;在鹤山电视台发布公告,告知纳税人契税纳税须知和纳税流程等事项;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员解答纳税人有关契税政策和纳税流程的疑问;在契税征收网点设置宣传栏,公示契税政策及纳税流程。二是党务信息公开。对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范围覆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三是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公开。在办公自动化网络开辟《财政法制宣传专栏》,不定期刊登“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实行资源共享,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政法律知识提供便利。依托财政局网站宣传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及时进行更新,在网上登载近百条财政政策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制度,为广大公民了解、学习、查阅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了方便。四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通过主动加大财政预算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如实反映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转移支付、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等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约束。五是其他便民信息的公布。主要围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契税征收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充当好为民理财的社会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