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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民政局(含下属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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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根据《鹤山市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鹤财监〔2025〕4号)有关要求,鹤山市财政局于2025年9月对鹤山市民政局(含下属单位)2024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007085510U,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

  市民政局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5个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鹤山市救助管理站、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鹤山市殡仪馆、鹤山市社会福利院。其中鹤山市社会福利院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本报告所有数据均不含鹤山市社会福利院。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市民政局(不含鹤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为6,889.64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6,426.30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673.64

4,628.1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00.00

182.00

事业收入

1,616.00

1,616.00

其他收入

0.00

0.16

合计

6,889.63

6,426.30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市民政局(不含鹤山市社会福利院)2024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为6,889.63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6,426.14万元,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0.77

教育支出

 0.19

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12.52

 4,475.16

卫生健康支出

 65.30

 60.34

住房保障支出

  95.62  

  91.87  

其他支出

2,216.00  

1,798.00  

合计

6,889.63    

  6,426.14  

  2024年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不含鹤山市社会福利院)的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检查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市民政局于2024年4月17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4年鹤山市民政局预算对社会公开,2024年10月23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3年鹤山市民政局决算对社会公开。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于2024年4月9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4年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预算对社会公开,2024年10月23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3年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决算对社会公开。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救助管理站于2024年4月16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4年鹤山市救助管理站预算对社会公开,2024年10月17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3年鹤山市救助管理站决算对社会公开。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于2024年4月15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4年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预算对社会公开,2024年10月23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3年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决算对社会公开。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殡仪馆于2024年4月9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4年鹤山市殡仪馆预算对社会公开,2024年10月21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3年鹤山市殡仪馆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是否按规定公开

  备注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是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是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是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是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是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是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是

  备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

  三、主要经费支出及主要科目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公务接待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8,9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024年,其下属单位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务接待费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指标追加3,515.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02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其他下属单位无安排相关公务接待业务,公务接待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均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市民政局车辆情况:权属市民政局车辆有2辆。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无权属车辆;权属鹤山市救助管理站车辆有1辆;权属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车辆有1辆;权属鹤山市殡仪馆车辆有7辆。

  市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45,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4,163.9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024年,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无相关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救助管理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15,4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3,361.95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粤财社〔2023〕347号文件下达专用救助车辆补助180,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79,00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指标追加9,692.5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4,995.65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殡仪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80,000.00元,经调整后预算金额为229,308.12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15,383.12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无安排相关业务,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二)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办公费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经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2,000.00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1,34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87,600.00元,实际项目支出金额为41,642.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024年,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32,200.00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11,802.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救助管理站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27,100.00元,经调整后预算金额为33,1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2,169.44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2,300.00元,经调整后预算金额为3,6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22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殡仪馆办公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2.会议费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均无安排相关会议业务。会议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3.培训费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培训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110,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598.5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024年,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鹤山市救助管理站培训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均为0.10万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均为0.00元,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及实际支出金额均为0.00元;其他下属单位均无安排相关培训业务,培训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均为0.00元。

  4.差旅费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差旅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2,5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30,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024年,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差旅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1,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024年,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救助管理站差旅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1,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3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024年,其下属单位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鹤山市殡仪馆无安排相关差旅业务,差旅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三)主要科目情况

  1.现金及银行存款。

  2024年期末,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现金余额均为0.00元,银行账户存款余额均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非税收入、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收入科目情况。

  2024年,除下属单位鹤山市殡仪馆账上有非税收入、经营收入外,市民政局及其它下属单位账上无非税收入,无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

  3.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

  经检查,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鹤山市救助站、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鹤山市殡仪馆2024年存在部分往来长期挂账的情况。

  四、其他财经纪律的检查

  (一)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经抽查,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2024年会计核算、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二)资产负债情况

  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科目完整、准确、规范。2024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入账资产完整;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三)费用支出情况

  除经检查发现问题外,费用的确认合规,各项支出真实,核算准确;支出审核手续齐全,支出凭证基本合规完整,执行“三重一大”程序。

  (四)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未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五)内部控制报告检查情况

  经检查,市民政局于2025年4月29日报送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于2024年4月22日报送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鹤山市救助管理站于2024年4月23日报送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于2024年4月14日报送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鹤山市殡仪馆于2024年4月21日报送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五、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经检查,市民政局下属单位鹤山市民政事务中心、鹤山市救助站、鹤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鹤山市殡仪馆2024年存在部分往来长期挂账的情况。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相关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挂账。



鹤山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