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7月对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0070864098。负责人为吕国新,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8号。
二、“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检查日,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共收到“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指标共14,594,622.97元,累计支出14,594,622.97元,支付进度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流入的单位名称 | 收到的指标金额 | 支付金额(元) | 截至检查日结余金额(元) |
1 | 移民新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 9,284,622.97 | 9,284,622.97 | - |
2 | 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 |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
3 | 推进新型城镇化品质提升项目 |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 810,000.00 | 810,000.00 | |
合计 | 14,594,622.97 | 14,594,622.97 | - | ||
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情况
(一)移民新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收到“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9,284,622.97元用于移民新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具体用于以下5个项目: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村美丽家园项目7,795,022.97元;鹤山市龙口镇四堡田心村至榄树排村段水环境保护隔离绿化带工程700,000.00元;鹤山市龙口镇四堡岗背村和榄树排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333,300.00元;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村乡村振兴项目250,000.00元;鹤山市龙口镇四堡大坪村和蕉坑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206,300.00元。
经抽查,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村美丽家园项目根据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文件(鹤发改资〔2023〕44号、鹤发改资〔2023〕81号)进行建设。该项目建安工程由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委托鹤山市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确定鹤山城市建设(广东)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1,910,183.25元。
2024年6月28日,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支付项目建安工程进度款、工程监理费等款项合计7,795,022.97元。
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村美丽家园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资金支出附有申请表、资金使用审批表、合同、发票、党委会会议记录。但存在以下问题: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应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建设项目的实际成本,但其在会计处理中计入当期费用(业务活动费用)。
(二)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收到“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4,500,000.00元用于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具体用于以下3个项目:霄南“百千万工程”建设之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程2,290,862.28元;霄南“百千万工程”建设之主干道周边风貌提升工程2,190,372.72元;霄南“百千万工程”建设之古村落鲜卑文化18,765.00元。
经抽查,龙口镇霄南村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程以鹤山市龙口镇霄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为建设单位,由其委托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确认鹤山市永利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为建安工程的供应商,成交价为2,204,554.28元。
2024年8月至12月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将“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2,290,862.28元划拨至鹤山市龙口镇霄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鹤山市龙口镇霄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已将该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工程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款等。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划拨资金支出附有资金申请报告、资金使用审批表、党委会会议记录。但存在以下问题:
工程于2024年11月4日通过了竣工验收,但截至检查日,尚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该情况不符合《鹤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鹤府〔2018〕14号)第四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完工可以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财政部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送审指引要求,归集整理决算资料,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报送相关部门审核。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项目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品质提升项目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收到“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810,000.00元用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品质提升项目,具体用于以下8个项目:龙口镇三洞水口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化美化小生态板块建设工程300,000.00元;青文村委会入口左边护坡及右边绿道工程200,000.00元;三洞莲塘村绿化美化小生态板块建设工程200,000.00元;龙口镇各村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经费60,000.00元(青文村、三洞村、霄南村、福迳村、三凤村、四堡村各1万元);龙口镇青文珠江村污水治理工程25,467.36元;龙口镇三洞三岗村第九经济合作社污水治理工程10,329.92元;龙口镇三洞三岗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污水治理工程9,702.72元;龙口镇三洞珠村污水治理工程4,500.00元。
经抽查,三洞水口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化美化小生态板块建设工程以鹤山市龙口镇三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为建设单位,由其采用询价形式进行发包,2024年9月22日经询价小组讨论确定鹤山市优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合同金额为739,060.34元。
2024年12月,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将“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300,000.00元划拨至鹤山市龙口镇三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鹤山市龙口镇三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已将该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建安工程款。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划拨资金支出附有资金申请报告、资金使用审批表、党委会会议记录。
经延伸检查由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划拨至各经济合作联社由其自主安排使用的资金支出情况,各经济合作联社做到专款专用,但部分经济合作联社存在未及时安排资金支付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流入的单位名称 | 收入金额(元) | 支出金额(元) | 截至检查日结余金额(元) | 备注 |
1 | 三洞莲塘村绿化美化小生态板块建设工程项目 | 鹤山市龙口镇三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200,000.00 | 160,000.00 | 40,000.00 | 剩余资金于2025年7月18日已使用 |
2 | 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经费 | 鹤山市龙口镇三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10,000.00 | 8,300.00 | 1,700.00 | 剩余资金于2025年7月18日已使用 |
四、专项资金检查总结
除以上抽查项目及延伸检查发现的问题外,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安排预算指标14,594,622.97元,实际支出14,594,622.97元,支出进度为100%。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指标,遵守财务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下达资金的文件实行专款专用。在支出过程中,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出流程规范。
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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