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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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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7月对鹤山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管理局)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MB2C93977W。负责人为温伟军,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旭日邨86号。

  二、“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检查日,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到防灾减灾应急能力提升项目的“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指标共2,950,000.00元,累计支出2,950,000.00元,支付进度为100%。

  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检查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2,950,000.00元用于防灾减灾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具体用于以下项目: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款2,766,887.71元、设计费71,212.29元和工程监理费111,900.00元。

  (一)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款和设计费

  该项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委托鹤山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确定联合体(鹤山市江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诚同创(广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铧建设计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中标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与联合体签订鹤山市应急指挥中心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价16,905,221.80元。 

  2024年8月1日,市应急管理局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东江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2,360,305.35元。

  2024年10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东江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406,582.36元。

  2024年9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联诚创展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曾用名:联诚同创(广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71,212.29元。

  (二)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监理费

  2020年10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直接选取方式进行公开选取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选服务机构,由其承担鹤山市应急指挥中心工程的监理工作,双方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024年8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费111,900.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投标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付款申请表、资金直接支付申报审核表、党组(党委)会议记录、合同、发票。但存在以下问题:

  市应急管理局为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应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建设项目的实际成本,但其在会计处理中计入当期费用(业务活动费用)。

  四、专项资金检查总结

  除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外,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安排预算指标295.00万元,实际支出295.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市应急管理局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指标,遵守财政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下达资金的文件实行专款专用。在支出过程中,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出流程规范。



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