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
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鹤山市2025年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查前公示》(鹤财监〔2025〕2号)有关要求,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7月对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以下简称一中附小)是经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2440784MB2E09677K。负责人为袁培新,单位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大林路175号,宗旨和业务范围是组织实施小学阶段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
二、“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检查日,一中附小共收到教育资源补短板项目的“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指标共3,000,000.00元,累计支出3,000,000.00元,支付进度为100%。
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检查情况
一中附小收到“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3,000,000.00元用于教育资源补短板项目,具体用于以下6个项目: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工程建安工程1,500,000.00元,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工程建安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费用6,847.50元,功能室专用设备采购793,062.50元,便携式计算机等电教设备197,980.00元,分体台式机等电教设备采购102,110.00元,触控一体机等电教设备采购400,000.00元。
(一)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工程建安工程
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工程于2022年12月20日经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鹤发改资〔2022〕165号)批复,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工程核定概算控制在5,200.00万元以内。
该项目由一中附小委托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确定鹤山市强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2,867,989.34元。
2024年7月22日,一中附小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上述项目第一笔进度款1,500,000.00元(其中合同户1,200,000.00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300,000.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投标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付款申请、资金直接支付申报审核表、班子会议记录、合同、发票等资料。
(二)建安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费用
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工程建设工程于2023年9月7日签订施工合同。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中附小就本项目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款支付保证保险合同,保险费6,847.50元。
2024年9月9日,一中附小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保险费6,847.50元。
经检查,保险费用的采购严格执行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付款申请、工程资金拨付申报审核表、班子会议记录、合同、发票等资料。
(三)功能室专用设备采购
一中附小于2023年6月6日通过公开招标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采购功能室专用设备,并于2023年6月27日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4,968,261.36元。
2024年7月22日,一中附小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功能室专用设备款793,062.50元。
经检查,功能室专用设备的采购严格执行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付款申请、工程资金拨付申报审核表、班子会议记录、合同、发票等资料。
(四)便携式计算机等电教设备
2023年7月17日,一中附小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向鹤山市华瑞电脑有限公司采购便携式计算机等电教设备,并签署了《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便携式计算机等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87,640.00元。
2024年7月22日,一中附小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鹤山市华瑞电脑有限公司办公设备款197,980.00元。
经检查,办公设备的采购严格执行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付款申请、项目验收表、班子会议记录、合同、发票等资料。
(五)分体台式机等电教设备采购
2023年7月17日,一中附小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向江门市创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分体台式机等电教设备,并签订《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分体台式机等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金额598,660.00元。
2024年7月22日,一中附小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江门市创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体台式机等电教设备102,110.00元。
经检查,办公设备的采购严格执行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付款申请、采购验收表(2025年2月26日)、班子会议记录、合同、发票等资料。但存在以下问题:
按一中附小与江门市创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鹏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每批次供货的货物经一中附小验收通过后,创鹏公司开具该批次货物发票,一中附小收到该批次货物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发票金额,通过银行转账向创鹏公司支付货款。该批次货款于2024年7月22日支付,创鹏公司在2024年12月上旬完成货物的安装,但采购验收表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货款支付。
(六)触控一体机等电教设备采购
2023年7月17日,一中附小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向江门市艾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触控一体机等电教设备,并签订《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触控一体机等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金额2,201,770.00元。
2024年7月22日,一中附小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江门市艾育科技有限公司触控一体机等电教设备款400,000.00元。
经检查,办公设备的采购严格执行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定,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付款申请、采购验收表、班子会议记录、合同、发票等资料。但存在以下问题:
按一中附小与江门市艾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育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每批次供货的货物经一中附小验收通过后,艾育公司开具该批次货物发票,一中附小收到该批次货物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发票金额,通过银行转账向艾育公司支付货款。该批次货款于2024年7月22日支付,艾育公司在2024年8月下旬完成货物的安装,但采购验收表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货款支付。
四、专项资金检查总结
除上述各具体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外,一中附小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安排预算指标300.00万元,实际支出300.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一中附小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指标,遵守财政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下达资金的文件实行专款专用。在支出过程中,一中附小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出流程规范。
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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