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为加强“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7月对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是经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2440784456137435G。法定代表人为谢庆欢,住所位于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12号,宗旨和业务范围是承担中等职业教育和短期职业培训。
二、“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检查日,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共收到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的“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指标共1,320,000.00元,累计支出1,320,000.00元,支付进度为100%。
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情况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共收到“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1,320,000.00元,全额用于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具体用于以下7个项目:分体台式机集采商品批量采购项目171,418.00元;新校区教学平台采购项目200,000.00元;新校区LED显示屏采购项目248,582.00元;新校区热水系统采购项目200,000.00元;新校区电梯采购项目200,000.00元;新校区窗帘采购项目100,000.00元;新校区教工宿舍厨房装修款项目200,000.00元。
(一)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分体台式机集采商品批量采购项目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分体台式机集采商品批量采购项目由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于2023年11月2日与广州市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批量集中采购合同,合同金额371,418.00元。
2024年7月,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州市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体台式机采购款171,418.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资金使用申请表、党总支委会会议记录、合同、发票、采购项目验收单等资料。但存在以下问题:
在对支付上述款项的经济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计入“业务活动费用”,与《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符。
(二)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平台招标项目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平台招标项目由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后,确定广州智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2021年9月9日,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336,620.00元。
2024年7月,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州智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新校区教学平台采购款200,000.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资金使用申请表、党总支委会会议记录、中标通知单、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但存在以下问题:
在对支付上述款项的经济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计入“业务活动费用”,与《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符。
(三)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LED显示屏定点采购项目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LED显示屏定点采购项目由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以定点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后,于2021年10月18日与广州视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LED显示屏定点采购合同,合同金额906,550.00元。
2024年7月,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州视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校区LED显示屏采购款248,582.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资金使用申请表、党总支委会会议记录、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但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于2023年7月18日进行了验收,而双方在2023年9月12日签订《变更申请函》变更原合同部分产品,但期后未对变更内容进行重新验收。
2.对支付上述款项的经济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计入“业务活动费用”,与《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符。
(四)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由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后,确定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双方于2022年7月25日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50,000.00元。
2024年7月,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校区热水系统采购款200,000.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资金使用申请表、党总支委会会议记录、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但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验收报告上填写的完工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但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的验收日期均为2023年5月27日。
2.对支付上述款项的经济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计入“业务活动费用”,与《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符。
(五)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电梯定点采购项目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电梯定点采购项目由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以定点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广东泰海电梯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于2021年10月22日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999,280.00元。
2024年7月,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东瑞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校区电梯采购款200,000.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资金使用申请表、党总支委会会议记录、合同、发票、杂物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等资料。但存在以下问题:
在对支付上述款项的经济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计入“业务活动费用”,与《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符。
(六)新校区场室窗帘安装项目
新校区场室窗帘安装项目由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以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由三家供应商报价,经采购小组评审后,确定鹤山市沙坪舒雅窗帘布艺店为成交供应商。于2022年12月16日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437,570.00元。
2024年8月,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支付给鹤山市沙坪舒雅窗帘布艺店新校区场室窗帘安装项采购款100,000.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自行采购过程记录表、资金使用申请表、党总支委会会议记录、合同、发票、项目验收表等资料。
(七)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装修工程项目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装修工程项目由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以定点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后,于2023年7月21日确定广东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820,543.21元。
2024年9月,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东燊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校区热水系统采购款200,000.00元。
经检查,项目采购程序规范,资金支出附有工程项目审批表、资金使用申请表、党总支委会会议记录、合同、发票等资料。
四、专项资金检查总结
除上述各具体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外,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安排预算指标1,320,000.00元,实际支出1,320,000.00元,支出进度为100%。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指标,遵守财务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下达资金的文件实行专款专用。在支出过程中,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出流程规范。
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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