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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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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7月对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557319510D。负责人为陈自力,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二、“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检查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收到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指标共3,000,000.00元,累计支出3,000,000.00元,支付进度为100%。

  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检查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百千万工程”资金共3,000,000.00元,全额用于支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具体用于发放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等6项支出。

  (一)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

  2024年7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市财政局拨入456,400.00元,用于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2024年第一季度)。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7月2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专项资金456,400.00元批量发放至符合领取上述补贴条件的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其中一名人员的补贴资金2,100.00元支付失败,已在2024年8月重新支付成功。

  (二)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专项津贴

  2024年7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市财政局拨入42,000.00元,用于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专项津贴。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7月2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专项资金42,000.00元,分别发放至鹤山市融媒体中心(12,000.00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12,000.00元)及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18,000.00元),用于发放江门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租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三)江门市博士后、博士建站单位建站补贴

  2024年7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市财政局拨入389,100.00元,用于江门市博士后、博士建站单位建站补贴。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7月2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专项资金389,100.00元,分别转到鹤山市新的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0,000.00元)及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189,100.00元),用于江门市博士后、博士建站单位建站补贴。

  (四)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2024年7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市财政局拨入380,000.00元,用于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7月2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专项资金380,000.00元批量发放至符合领取上述补贴条件的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2024年7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市财政局拨入570,000.00元,用于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7月2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专项资金570,000.00元批量发放至符合领取上述补贴条件的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鹤山市引进全职人才生活补贴

  2024年7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市财政局拨入1,162,500.00元,用于鹤山市引进全职人才生活补贴。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7月2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专项资金1,162,500.00元批量发放至符合领取上述补贴条件的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其中一名人员的补贴资金15,000.00元支付失败,已在2024年8月重新支付成功。

  经检查,上述用于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支出附有用款申请表、党组(党委)会议记录、银行付款回单、补贴明细清单。

  四、专项资金检查总结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安排预算指标300.00万元,实际支出300.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指标,遵守财政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下达资金的文件实行专款专用。在支出过程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出流程规范。



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