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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林业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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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为加强“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7月鹤山市林业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市林业局)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007085633W。负责人为邝伟文,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

  二、“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检查日,市林业局共收到绿美广东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的“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指标257.77万元,累计支出257.77万元,支付进度为100%。

  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中安排257.77万元支持“绿美广东”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通过对松树纯林、分布不合理的纯桉林、低效低质林开展系统治理,确保县级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地面积达到50%以上,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实现高质量优化林分、改善林相,提升城乡绿美品质。经市林业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将该项目用于支付2021年度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

  经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于2024年9月9日,市林业局将专项资金257.77万元批量发放至全市281个2021年度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补偿户银行账户,其中7户79,541.28元支付失败,已在2024年10月9日重新支付成功。

  经检查,专项资金支出附有用款申请表、党组(党委)会议记录、银行付款回单、补贴明细清单。

  四、专项资金检查总结

  市林业局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安排预算指标257.77万元,实际支出257.77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市林业局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指标,遵守财政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下达资金的文件实行专款专用。在支出过程中,市林业局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出流程规范。



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