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
为加强“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鹤山市财政局联同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7月对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是经鹤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2440784MB2E08893D。法定代表人为徐国卫,住所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园外苑20号一中,宗旨和业务范围是组织实施初级中学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
二、“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检查日,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共收到教育资源补短板项目的“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指标共1,700,000.00元,累计支出1,700,000.00元,支付进度为100%。
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情况
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收到“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1,700,000.00元用于教育资源补短板项目,具体全部用于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工程。
经检查,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工程由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委托江门市蓬江区盈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后确定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65,057,056.96元。
2024年8月1日,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使用“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鹤山分公司工程预付款共1,700,000.00元(其中1,600,000.00元划入合同账户,100,000.00元划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工程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资金支出附有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单、申请表、资金拨付申报审核表、发票、合同、“三重一大”会议报备表。
四、专项资金检查总结
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安排预算指标1,700,000.00元,实际支出1,700,000.00元,支出进度为100%。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能够严格执行预算指标,遵守财务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2023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按照下达资金的文件实行专款专用。在支出过程中,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大额资金的使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出流程规范。
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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