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根据《鹤山市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鹤财监〔2025〕4号)的要求,鹤山市财政局于2025年7月对鹤山市教育局(含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007085588U。负责人为李永炜,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
鹤山市教育局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鹤山市教育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本部门有16个下属单位,分别为: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鹤山市第一中学、鹤山市鹤华中学、鹤山市纪元中学、鹤山市开放大学、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鹤山市第二中学、鹤山市第三中学、鹤山实验中学、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中学、鹤山市第一中学附属小学、鹤山市向阳花幼儿园、鹤山市财贸幼儿园、鹤山市建委幼儿园、鹤山市新星幼儿园。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注:以下情况涉及的鹤山市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的金额是由包含鹤山市教育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16个下属单位预算的汇总预算减去16个下属单位本级预算得出。)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市教育局及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为23,333.70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2,323.85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22,328.61 | 2,289.71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1,000.00 | 0.00 |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 | 5.09 | 5.09 |
其他收入 | 0.00 | 29.05 |
合计 | 23,333.70 | 2,323.85 |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为23,333.70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2,309.81万元,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如下表:
项目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教育支出 | 21,540.08 | 1,561.95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37.30 | 585.51 |
卫生健康支出 | 151.23 | 142.25 |
城乡社区支出 | 1,000.00 | 0.00 |
其他支出 | 5.09 | 5.09 |
其他资金支出 | 0.00 | 15.01 |
合计 | 23,333.70 | 2,309.81 |
2024年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的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检查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24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10月23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4年鹤山市教育局预算、2023年鹤山市教育局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 公开内容 | 是否按规定公开 | 备注 |
部门基本情况 |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 是 |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是 | |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是 | ||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是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是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是 | ||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 是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 是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 | |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 是 | |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 是 | ||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 是 | ||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 是 |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是 | ||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 是 | ||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 是 |
三、主要经费支出及主要科目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3,1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150.00元,占预算金额的24.05%,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900.00元,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无安排相关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市教育局车辆情况:2024年底权属市教育局车辆有2台,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没有配置公务用车。
2024年,市教育局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60,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129,800.00元,占预算金额的81.13%,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经查2024年12月16号凭证,市教育局购置公务用车,经局班子领导集体研究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并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2024年,市教育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为39,5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36,136.62元,占预算金额的91.49%,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均为0.00元。
市教育局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设置了《公车使用登记表》,分别登记了申请人、用车时间、还车时间、司机姓名、车牌号、用车事由、目的地点、用车部门、里程、油耗、费用以及车辆情况。
市教育局提供了《中国石化加油IC卡台账对账单》,登记油卡卡号、加油时间、加油量、加油金额、加油地点、油品等信息。公务车加油严格按照“一车一卡”制度执行。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无安排相关因公出国(境)费用业务,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二)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办公费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办公费年初预算金额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260,395.49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596.99元,项目支出222,798.50元),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于2024年5月27日及6月6日经鹤山市财政局审批同意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办公费年初预算金额为30,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9,273.10元,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于2024年12月12日及19日经鹤山市财政局审批同意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
2.会议费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会议费年初预算金额为3,6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0.00元,市教育局无安排相关会议费业务。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无安排相关会议费,年初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3.培训费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培训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09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000.00元,项目支出1,080,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19,0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预算没支出,总支出占预算金额的1.73%,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培训费年初预算金额为28,5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8,50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4.差旅费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差旅费年初预算金额为94,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29,994.00元,占预算金额的31.91%,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差旅费年初预算金额为51,5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0,106.00元,占预算金额的39.04%,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三)主要科目情况
1.现金及银行存款。
2024年期末,市教育局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情况如下:
(1)市教育局基本户2024年期末会计账面余额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市教育局零余额户2024年期末会计账面余额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3)市教育局住房基金户2024年期末会计账面余额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024年期末,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情况如下:
(1)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基本户2024年期末会计账面余额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零余额户2024年期末会计账面余额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 非税收入、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收入科目情况。
2024年,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无非税收入,无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
3.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
(1)经检查,市教育局存在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水电费、通信费、代扣个税、电视费等,账龄在一年内,不存在账龄过长的情况。
市教育局的其他应付款以学生奶保证金及扶贫款为主;学生奶合同未到期,扶贫款每年均在使用,均不存在账龄过长的情况。
(2)经检查,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存在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水电费、社保费、通信费等,账龄在一年内,不存在账龄过长的情况。
四、其他财经纪律的检查
(一)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经抽查,市教育局及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情况真实、准确,市教育局及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独立核算,基本上能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二)资产管理情况
1.根据市教育局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会计账情况与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对账卡相符。2024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入账资产完整;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2.根据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会计账情况与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核对账卡不相符,原因是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在2024年3月份报废一批固定资产374,902.50元,账上已进行会计账务处理,但资产管理系统未进行处理。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2024年无购置固定资产情况。固定资产的处置基本上符合相关程序,但未及时对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处理。
(三)费用支出情况
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费用的确认合规,各项支出真实,核算准确;支出审核手续齐全,支出凭证合规完整,执行“三重一大”程序。
(四)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市教育局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暂未发现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五)内部控制报告检查情况
经检查,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于2025年4月28日报送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五、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市教育局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未及时打印和装订成册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规定。建议市教育局及时打印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并装订成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二)下属单位鹤山市教师发展中心在报废固定资产后未及时对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处理
建议严格按照《鹤山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鹤财资〔2022〕36号)的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鹤山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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