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鹤山
工作机构
各镇(街),市直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指引〉的通知》(江财采购〔2024〕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鹤山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