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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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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鹤山市财政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鹤财监〔2023〕6号),我局于2023年9月对鹤山市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群众团体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34407840070857808。负责人为杜海燕,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文明路2号5楼。

  工商联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工商联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为250.88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182.63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财政拨款

  250.88

  182.55

  其他收入

  0.00

  0.08

  合计

  250.88

  182.63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工商联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为250.88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182.55万元,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3.30

  123.92

  教育支出

  13.55

  0.7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4.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60

  25.09

  卫生健康支出

  12.43

  7.78

  住房保障支出

  28.00

  20.94

  合计

  250.88

  182.55

  2022年工商联的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检查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工商联于2022年5月19日、10月20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2年鹤山市工商业联合会预算、2021年鹤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是否按规定公开

  备注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是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是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是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是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是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是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是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是


  备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

  三、主要经费支出及主要科目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2022年,工商联公务接待经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1,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8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00元、项目支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经检查发现部分公务接待支出超出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工商联车辆情况:权属工商联车辆有1台。工商联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为15,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2022年,工商联无安排相关因公出国(境)业务,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检查时发现:工商联2022年项目支出——差旅费存在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二)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办公费情况。2022年,工商联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20,000.00元,年中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27,157.00元。

  2.会议费情况。2022年,工商联基本支出无安排相关会议业务,会议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3.培训费情况。2022年,工商联培训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4.差旅费情况。2022年,工商联差旅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0.00元,实际基本支出金额为0.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三)主要科目情况

  1.现金及银行存款。2022年期末,工商联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为13,539.96元,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非税收入、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收入科目情况。2022年,工商联无非税收入、无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750.84元。经查,其中73.76元来自于利息收入、677.08元来自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费,入账科目的使用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规定。

  3.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工商联2022年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明细如下:

  科目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应收账款

  0.00

  0.00

  应付账款

  0.00

  0.00

  其它应收款

  0.01

  0.00

  其它应付款

  1.30

  1.46

  暂存款

  0.00

  0.00

  经查,工商联不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情况。

  四、其他财经纪律的检查

  (一)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经抽查,工商联2022年会计核算、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了工商联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检查时发现:工商联2022年存在支出的决算经济分类跟科目余额表相应科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办公费决算金额为78,662.55元,在科目余额表上的金额为67,157.00元;委托业务费决算金额为75,544.00元,在科目余额表上的金额为23,8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金额为80,760.00元,在科目余额表上的金额为143,957.55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科目完整、准确、规范。2022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入账资产完整;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三)费用支出情况

  费用的确认合规,各项支出真实,核算准确;支出审核手续基本齐全,支出凭证基本合规完整,执行“三重一大”程序。

  检查时发现:工商联2022年项目支出——培训费存在支出不规范的情况。

  (四)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工商联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工商联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不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五)内部控制报告检查情况

  经检查,工商联于2023年6月2日报送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五、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工商联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存在超出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的问题。该情况不符合《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鹤办发〔2019〕48号)第五大点第(四)点“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按鹤山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用餐标准执行”的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实施公务接待,加强公务接待费支出审批。

  (二)工商联2022年培训费支出存在未提供培训计划审批文件以及培训通知、人员签到表等情况。该情况不符合《鹤山市财政局 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鹤财行〔2018〕4号)第五章第十六条“培训结束后,市直单位应及时办理培训费结算手续。报销培训费,综合定额范围内的,应当提供培训计划审批文件、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的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进行培训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三)工商联2022年差旅费存在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该情况不符合经鹤山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关于鹤山市因公出国(境)费有关安排原则的请示》(鹤财字〔2016〕1号)关于“在编制市本级部门预算时将因公出国(境)经费按如下方式处理:因公出国(境)全年指标纳入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并根据全市各单位出访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据实进行分配……以后年度的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均参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的规定。

  建议严格按经鹤山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关于鹤山市因公出国(境)费有关安排原则的请示》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鹤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列支差旅费。

  (四)工商联2022年存在支出的决算经济分类跟科目余额表相应科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建议财务人员加强预决算管理、《政府会计制度》的培训与学习工作。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