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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财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核查查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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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规范管理和合理支出,防止“四风”变种反弹,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内部控制的监督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2〕4号),按照核查全市20%单位的比例和不重复核查的原则,我局拟对鹤山市医疗保障局等十家单位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核查单位名单

   鹤山市医疗保障局、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鹤山市监察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广东省鹤山市总支部委员会、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二、核查内容

  核查内容已提前发送至各单位,详见《关于印发〈鹤山市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小金库”、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2〕4号)要求。

  三、核查人员

  核查组人员名单:李卫卫、施世明、何美珊、黄坤强、全小云、冯少红,以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施世明,8812279。

  欢迎对核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812382。

  附件:1.“三公”经费、“小金库”、内部控制等检查需提前准备的资料

             2.财政监督“十不准”工作纪律及财政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