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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鹤山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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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修订)

序号

普法内容

责任部门

协调

股室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各股室

法规税政股

办公室

人事教育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各股室

3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

局党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办公室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预算股、国库股、会计监督检查办、各业务股室

6

各单行税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综合股、法规税政股

7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会计监督检查办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股

10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会计监督检查办、各业务股室

11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援助法

行政政法股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法规税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