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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专项资金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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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财政局2021年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1〕5号),我局于2021年10月对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期间疾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经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2440784751077252D。法定代表人为郑东育;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一类;开办资金为人民币926万元;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18号。

  二、检查情况

  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疾控专项资金按照鹤山市财政局和鹤山市卫生健康局等下达资金的文件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资金下达文件规定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流向明确。在支出过程中,按本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大额专项资金的使用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支出流程规范。

  鹤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采购、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均按照鹤山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要求执行。

疾控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收到专项资金(含额度)

  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累计支出

  支出进度(%)

  1

  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30.60

  30.60

  100.00

  2

  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22.00

  22.00

  100.00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0.50

  0.50

  100.00

  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9.56

  8.75

  91.53

  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32.60

  13.65

  41.87

  6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16.12

  16.12

  100.00

  7

  地方病防控

  1.60

  1.60

  100.00

  8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

  19.20

  19.20

  100.00

  9

  学校卫生综合评价

  16.30

  16.30

  100.00

  10

  疫病防控专项资金

  15.88

  10.63

  66.94

  11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10.00

  10.00

  100.00

  12

  双随机及传染病分类监督评价

  13.50

  11.96

  88.59

  13

  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7.50

  7.50

  100.00

  14

  职业病防治

  29.90

  29.90

  100.00

  15

  职业病防治补助经费

  24.90

  3.95

  15.86

  16

  新冠肺炎防控专项经费(本级)

  74.48

  208.40

  279.81

  17

  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31.40

  27.64

  88.03

  18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直达资金)

  81.63

  81.63

  100.00

  19

  核酸检测费用

  91.00

  91.01

  100.01

  20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专项(直达资金)

  96.87

  97.41

  100.56

  2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专项(特别国债)

  524.64

  524.64

  100.00

  22

  新冠肺炎防控专项经费(慈善会捐款)

  40.00

  40.00

  100.00

  23

  新冠肺炎防控专项经费(红十字会捐款)

  15.00

  15.00

  100.00

  24

  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

  3.00

  0.00

  0.00

  25

  2020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资金

  20.00

  0.00

  0.00

  26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10

  5.72

  520.00

  27

  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

  112.57

  57.75

  51.30

  28

  2021年艾滋病防治项目经费

  88.86

  0.00

  0.00

  29

  2021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

  18.00

  0.00

  0.00

  30

  2021年慢病示范区、慢病危害因数监测

  16.00

  0.00

  0.00

  31

  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1.65

  0.00

  0.00

  32

  2021年重点地方病防治资金

  13.50

  0.00

  0.00

  33

  2021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资金

  19.10

  0.00

  0.00

  34

  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11.00

  0.00

  0.00

  35

  2021年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项目资金

  55.75

  0.00

  0.00

  36

  2021年疫病防控项目资金

  15.98

  0.00

  0.00

  37

  2021年地方病防治经费

  0.85

  0.00

  0.00

  38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经费

  10.00

  0.00

  0.00

  39

  传染病分类监督评价抽检项目经费

  1.50

  0.00

  0.00

  40

  慢性病示范区项目配套经费

  10.00

  0.00

  0.00

  41

  “双随机”及传染病分类监督评价抽检项目经费

  12.00

  0.85

  7.08

  42

  碘缺乏病防治

  1.60

  0.00

  0.00

  43

  卫生监测经费

  20.00

  0.00

  0.00

  44

  水质监测专项经费

  25.00

  0.00

  0.00

  45

  冷链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10.00

  0.00

  0.00

  46

  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经费

  90.00

  89.20

  99.11

  47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经费

  5.00

  0.00

  0.00

  48

  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243.70

  105.39

  43.25

  49

  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107.60

  94.59

  87.91

  合计


  2,168.94

  1,641.89


  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疾控专项资金收入(含额度)2,168.94万元,疾控专项资金支出1,641.89万元。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