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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鹤山市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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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18〕69号)等相关规定,我市财政派出检查组于2018年9月至10月对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等2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紧紧围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认真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为成员的检查工作小组,负责会计监督检查各项具体工作;及时下发了我市2018年度“小金库”及扶贫等民生领域检查文件,对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二是建立了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会计监督检查前,在市政府网站对今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及重点检查单位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的总体情况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三是精心培训检查人员。检查前,对检查人员进行执法程序、工作底稿制作、定性依据、检查结论等业务培训,为会计监督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严格开展检查,确保检查成效。重点检查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把会计监督质量检查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又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检查期间,向被查单位告知检查要求和检查人员工作纪律,明确举报、投诉的渠道和具体方式,实施检查的同时也自觉接受被查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收集证据、制作底稿、形成检查结论等,并按程序审理检查组完成的检查工作,形成正式检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确保检查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依法处理。五是边查边纠,强化会计监督服务功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另一方面,通过检查发现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从财政监督的角度,为完善行业政策、推动体制改革提出合理建议。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控制度比较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等规章制度,会计信息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检查发现,相关单位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为:会计核算不规范,帐薄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会计记账要素不全,原始凭证附件不全,记账凭证填制不完整,部分财务资料无财务人员签章。

二、部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甚至不合规。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会计机构不健全、无专职的财务人员,部分单位财务人员不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三、报账和审核程序不规范、不认真,差旅费列支不规范,报销清单填写不完整等。

四、单位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不完善,相互牵制制度不健全。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对相关单位分别采取下达检查整改通知、责令调账等措施,依法进行了处理。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