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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关于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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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

按照《关于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18〕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9月-10月期间,对你单位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784007085238M

机构性质:机关

机构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

负责人:招文娟,

赋码机关:鹤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机关行政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员12人,机关离退休人员10人,归口管理退休人员17人。

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预算收入的管理情况

(一)2017年公开预算收入数为894.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后来追加预算302.29万元,合计为1,196.30万元。

(二)2017年实际发生总收入数为11,909,911.73元,是公开预算收入合计数的99.48%,其中:

1、财政补助收入11,647,423.71元,其中:基本支出4,440,397.34元,项目支出720,7026.37元。

2、其他资金收入689,068.02元,其中:非项目收入650,000.00元,项目收入39,068.02元。

(三)后来增加预算金额及文件:

1、鹤山市财政局2017年9月15日《市财政关于〈关于解决鹤山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提升建设经费的意见征询函〉的答复意见》,追加预算为247,000.00元。

2、鹤山市财政局2017年5月6日《市财政局关于〈关于增拨(香港商报)宣传经费的征求意见函〉的答复意见》,追加预算60,000.00元;

3、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2017年5月27日《关于申请划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宣传工作专项经费的请示》(鹤宣字〔2017〕5号)、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30日《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表》,追加预算110,265.00元;

4、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2017年8月22日《关于增拨鹤山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经费的请示》(鹤宣字〔2017〕12号)、鹤山市财政局2017年8月22日《市财政局关于〈关于增拨鹤山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经费征求意见的函〉的答复意见》,追加预算686,000.00元;

5、鹤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5月18日《关于申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经费的请示》(鹤文明办〔2017〕5号)、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6日《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表》,追加预算995,000.00元;

6、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2017年6月30日《关于申请鹤文化园建设经费的请示》(鹤宣字〔2017〕8号)、鹤山市财政局2017年《市财政局关于〈关于解决鹤文化园建设经费的函〉的答复意见》,追加预算498,000.00元;

7、《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鹤财教〔2017〕15号),增加预算140,000.00元。

8、《关于安排2016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和地方戏曲发展用途)的通知》(江财教〔2016〕96号)

9、市财政局拨入科工商务局2016年投资环境推介会宣传经费指标236,580.00元。

(四)市委宣传部会计账面没有反映处置国有资产的收益。

三、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2017年市委宣传部预算支出89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25万元。追加预算支出2,596,265元,实际支出11,788,842.61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支出10,537,920.44元(基本支出4,373,405.14元、项目支出6,164,515.30元)。项目支出主要有:

1、2016年鹤山市创文专题报道经费28,000.00元;

2、2016年创文户外灯箱广告设计制作费32,400.00元;

3、2016年度广东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文艺精品创作用途)50,000.00元;

4、2016年度鹤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0元;

(专项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划拨到三个单位:鹤山市金云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元;鹤山市大雁山风景旅游管理区100,000.00元;鹤山市龙口镇财政所100,000.00元)

5、创文办制作宣传品费用15,000.00元;

6、2016年第四届健走马拉松大比赛暨“岭南鹤武”项目启动仪式经费78,799.00元;

7、2016年鹤山市投资环境推介会宣传工作经费236,580.00元;

8、鹤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购买格力空调、新排风安装工程项目274,500.00元;

9、购买网络舆情监控服务费项目150,000.00元;

[购买网络舆情监控服务软件69,000.00元、购买网络舆情监控服务硬件81,000.00元,有发票,决算审批表(2017年5月22日)供货单位:北京智慧星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购买创文办空调设备费用24,540.00元;

11、购买创文办办公设备电脑等费用20,520.00元;

12、“感动鹤山十大人物”主题宣传小册子设计制作费26,966.00元;

13、市创文政务宣传经费2笔共36,326.00元;

14、南方日报年度特报刊专版宣费用60,000.00元;

15、鹤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电脑、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费用265,810.00元;

(供货单位:鹤山市科迅电脑工程有限公司,有合同、有发票、有工程决算审批表)

16、新闻办环保治理费用17,970.00元;

17、购买创文办办公设备家具用具费用12,120.00元;

18、购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设备32,300.00元;

19、创文户外公益广告制作费项目159,942.00元;

20、入户宣传品制作费116,176.00元;

21、香港商报专题宣传报道费60,000.00元;

22、2017年创文体验之旅系列活动费用50,241.85元;

23、创文办印刷宣传单张费用10,800.00元;

24、创文办购买电脑配件及打印耗材13,720.00元;

25、政务新媒体运营资金220,000.00元;

26、创文户外公益广告制作费3笔共76,348.00元;

27、感动鹤山十大人物主题宣传小册子费用47,850.00元;

28、鹤山公园建设鹤山文化园景区项目498,000.00元;

[建设单位:杭州素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项目立项编号:(2017155)签订建设承揽合同、决算审批表金额498,000.00元,有发票。]

29、2017年创文公益广告制作及投放经费60,000.00元;

30、宣传股更新户外广告宣传牌13,841.00元;

31、文明礼仪手册设计制作费65,000.00元;

32、第四批创文户外公益广告设计制作费33,647.00元;

33、广州日报专版宣传费用15,000.00元;

34、修复破损创文户外公益广告及增设小宣传牌费用39,654.98元;

35、印刷创文宣传知识手册费用55,500.00元;

36、德馨园设施维护费17,200.00元;

37、印刷创文入户调查问卷费用13,000.00元;

38、城区道路交通指示牌和新增户公益广告费用447,907.78元;

39、新闻工作平台内部装饰费用28,339.13元;

40、2017年国旗街道布置费用30,000.00元;

41、鹤山主题公园提升建设经费247,000.00元;

[建设单位:杭州素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项目立项编号:(20172231)签订建设承揽合同、有后增加工程金额请示,有决算审批表,有发票。]

42、《江门日报》关于第二届梁赞咏春文化节专版宣传费50,000.00元;

43、举办新闻发布及舆情培训班(教育专场)11,500.00元;

44、《南方日报》成效专版宣传费用3笔共180,000.00元;

45、《南方都市报》关于文化节宣传版宣传费用30,000.00元;

46、创文办公车租赁费用21,000.00元;

47、创文办外出培训学习等费用25,829.00元;

48、第二届梁赞咏春文化节暨古劳水乡嘉年华开幕式新闻发布会15,358.00元;

49、第二届梁赞咏春文化节开幕式视频制作30,000.00元;

50、鹤山一站式新闻工作综合平台启动仪式16,188.00元;

51、习近平对广东批示精神宣传工程110,265.00元;

52、健步马拉松(鹤山赛场)活动经费180,000.00元;

53、《鹤山形象宣传片》策划200,000.00元;

(深圳市年代风华传媒有限公司,有合同,有发票、有费用报销审批表)

54、《鹤山形象宣传片》拍摄490,000.00元;

(深圳市凤凰能量文化产业限公司,有合同,有发票、有费用报销审批表)

55、《鹤山形象宣传片》后期制作430,000.00元。

(深圳市神州引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有合同,有发票、有费用报销审批表)

(二)其他资金支出1,250,922.17元,主要有:

1、2016年度江门市文艺精品项目扶持资金20,000.00元;

2、沙坪街道社区组建“志愿楼长”队伍并开展工作经费3,000.00元;

3、沙坪街道社区创建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经费20,000.00元;

4、沙坪街道社区创文经费27,000.00元;

5、2017年江门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80,000.00元;

6、江门日报鹤山新闻版面合作费用500,000.00元;

7、市新闻办经费119,457.50元;

8、核心价值观手绘图墙费用6,490.00元;

9、主题公园提升建设250,000.00元;

10、市文新局图书馆建设100,000.00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情况


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

培训费预(决)算支出表

公务接待经费

车辆购置与运行费

出国(境)费用

培训费

会议费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5.48

3.84

-29.9

9.21

4.61

-49.9

0

0

0

15

8.31

-44.6

7.5

1.13

-84.9

单位:万元

1、公务接待经费预算54,800.00元,实际支出数38,400.00元,节约16,400.00元,节约29.9%;

检查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接待实行事前报批制度,填写接待审批表,附接待公函、接待清单等。上述做法符合《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粤办发〔2014〕12号)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第十四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者相关审批件和接待清单”的规定。

2、车辆购置与运行费预算92,1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46,100.00元,节约46,000.00元,节约49.9%。贵单位有小型汽车2辆,别克牌SGM6515GL8小型普通客车7座壹辆,车牌号码:粤JZ1963,所有权人为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别克牌SGM6516GL8小型普通客车8座壹辆,车牌号码:粤JY8548,所有权人为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汽车加油使用汽车加油卡(中国石化加油卡NO:1000114400022898888),2017年度汽车加油卡没有发生充值,车辆使用加油卡内2016年度结存已充值数,2017年车辆使用费用主要有:保险费及车辆年车辆修理及维护费20,000.00元(收款单位:鹤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其他交通费用26,100.00元(含1台保险费),支出金额共46,100.00元。

市委宣传部设置“市委宣传部公务用车审批登记表”记录出车情况,完整记录申请股室用车,驾驶人员,公车用车事由和时间,股室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出车领匙时间、还匙时间,车辆状况。

上述做法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第十五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的规定。

3、出国(境)费用预算0.00元,实际支出数0.00元;

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4、培训费预算150,000.00元,实际支出数83,100.00元,节约66,900.00元,节约44.6% ,市委宣传部2017年培训主要项目有: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发布与舆情应对工作培训班13,365.00元;2017年鹤山市新闻发布工作培训班11,521.00元;十九大报告会3,628.00元;十九大宣讲会11,750.00元;创文办参观学习培训25,829.00元。经抽查,贵单位列支的培训费均附有发票、文件通知,均能执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文件、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天数等 。

上述做法符合《鹤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鹤财行〔2015〕25号)第十六条“报销培训费,综合定额范围内的,应当提供培训计划审批文件、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的规定。

5、会议费预算75,000.00元,实际支出数11,300.00元,节约63,700.00元,节约84.9%。2017年列支会议会费主要是召开创文工作会3,970.00元,创文办文明公厕会议4,580.00元,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电视电话会议2,750.00元,主要用于参加会议的交通费及食宿费。

上述做法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第十七条“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1. 公务卡的设置与使用

经检查,市委宣传部设置公务卡11张,使用人分别是邓继明,冯长大,胡梓文,黄秋群,黄伟石,林海文,麦国清,任敏毅,温奕群,张曼君,朱强。      

经抽查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相关会计凭证,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有填制“费用差旅费报销单”,并附有发票等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凭证,执行报销程序。

四、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结存情况;

(一)文化宣传专项经费收入(财政拨款)848,538.80元,支出749,202.80元,结存99,336.00元;

(二)文化活动专项经费收入(财政拨款)78,841.00元,支出48,641.00元,结存30,200.00元;

(三)创文专项经费收入(财政拨款)2,095,213.00元,支出1,615,154.12元,结存480,058.88元;

(四)新闻办专项经费收入(财政拨款)1,129,000.00元,支出1,119,072.50元,结存9,927.50元;

(五)2016年健步马拉松增拨经费收入(财政拨款)78,799.00元,支出78,799.00元,结存0.00元;

(六)鹤文化园建设经费收入(财政拨款)745,000.00元,支出745,000.00元,结存0.00元;

(七)梁赞咏春文化节宣传专项经费收入(财政拨款)95,358.00元,支出95,358.00元,结存0.00元;

(八)习近平对广东批示精神宣传工程经费收入(财政拨款)110,265.00元,支出110,265.00元,结存0.00元;

(九)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经费收入(财政拨款)1,120,000.00元,支出1,120,000.00元,结存0.00元;

(十)其他经费收入(财政拨款)434,721.57元,支出434,721.570元,结存0.00元;

(注:由于财会人员在账务处理和核算分类中,项目支出划分不准确,造成其他资金支出超支,占用了财政专项拨款资金561,854.15元。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拨款收入应当设置“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同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基本支出拨款”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拨款”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资产管理情况

市委宣传部2017年固定资产期初余额为902,908.00元,当期新增固定资产595,225.00元,减少固定资产0.00元,期末余额为1,498,133.00元。

2017年年末固定资产1,498,133.00元,其中:通用设备1,340,808.00元,图书、档案12,000.00元,家具用具145,325.00元。2017年度没有处置固定资产。

经检查,市委宣传部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

上述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的规定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建议市委宣传部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工作 。

六、设立“小金库”情况

我们以查看会计凭证、财务账簿为主要手段,对2017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单位主要财务人员进行询问。工作小组未发现市委宣传部违规违纪设立“小金库”的行为发生。

七、扶贫资金

经检查,市委宣传部2017年涉及民生领域资金见上述项目支出。

八、部门预算与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宣传部提供的《鹤山市2017年部门预算表》,并核对2017年度的相关会计财务资料,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如下表所述:

2017年度预算数与账面实际列支数对比    

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7年预算数

实际列支数

差额

工资福利支出

191.34

183.88

7.46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48

30.43

0.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5.60

195.45

-79.85

专项支出

491.04

666.44

-175.40

其他资本性支出

65.55

65.55

0.00

合 计

894.01

1,141.75

-247.74

如上表所述,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总预算支出894.01万元,账面实际列支数1,190.99万元,超支247.74万元。(没有考虑追加预算数)由于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有时有调整预算指标和未能提供完整的调整指标文件,难以确定上述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九、检查发现的其他问题

(一)资产负债表不平衡,月末收入、支出账户有余额,没有结转-项目结余账户,或结转账户不准确,造成资产负债表不平衡。

(二)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项目与资产基金金额不相等,在会计账务处理中,固定资产划分不准确,购入固定资产时没有同步编制会计双分录,漏出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设备、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基金,只录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因此造成固定资产总账与固定资产明细账不符。如2017年有固定资产购入595,225.00元,在总账中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报表中固定资产项目栏内反映期初数同期末数金额相等。

(上述第一、第二点检查后已作更正)

(三)项目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账户设置没有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设明细项目核算,应分别设置项目对应收入和支出账户,单独核算每个项目的收入、支出、结存数,有利于核算和监督项目的执行情况。(如: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十、检查建议

针对检查发现的存在的问题,对市委宣传部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统筹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因统筹的资金较多,经常有追加项目,对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项目要有依据,便于核算和调整项目预算支出。

(二)加强对财务的管理,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培训。会计人员业务不够专业,财务基础知识不全面,而且为兼职会计,任务多,难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财务工作任务。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执行,每年年末对资产实行盘点,对盘盈盘亏、漏记的固定资产及时补记,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程序进行申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调整相关账户,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