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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林渔业局)关于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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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按照《关于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18〕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9月-10月期间,对你单位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农林渔业局(以下简称农林渔业局)经鹤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根据江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鹤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江机编〔2014〕13号)精神,组建鹤山市农林渔业局,正科级,为鹤山市人民政府主管农林渔业和农村工作的工作部门,加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下设广东省渔政总队鹤山大队和鹤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2个直属行政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3232536868,机构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1号,负责人:陈荣信。

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鹤山市农林渔业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鹤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鹤山市农林渔业局下设广东省渔政总队鹤山大队和鹤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根据职责设14个内设机构。鹤山市农林渔业局行政编制40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49人,鹤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编制12人,实有12人;广东省渔政总队鹤山大队编制12人,实有10人;鹤山市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编制3人,实有4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离退休102人(包含行政托管退休人员9人);事业托管退休人员8人。鹤山市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6人,退休2人。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编制20人,实有19人,离退休2人。鹤山市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编制28人,实有23人,退休人员38人。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编制8人,实有8人。鹤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编制9人,实有人数6人,退休12人。

二、预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金额为17,247.91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6,653.03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252.76

5,466.55

基金预算拨款

2,563.00

375.17

财政专户资金拨款

162.00


上级补助收入

4,839.91


上年结转

2,430.24

811.31

合计

17,247.91

6,653.03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金额为17,247.91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6,165.26万元,预决算支出具体如下表:

按功能分类: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教育支出

3.60


科学技术支出

27.84

27.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8.94

865.8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1.21

84.58

城乡社区支出

2,656.78

375.17

农林水支出

13,667.46

4,689.72

交通运输支出

5.69

2.65

住房保障支出

124.68

119.4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1.21


财政专户支出

200.50


合计

17,247.91

6,165.26

按支出性质分类: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08.53

2,424.67

人员经费

1,909.03

2,252.31

日常公用经费

99.50

172.36

二、项目支出

15,239.38

3,740.59

合计

17,247.91

6,165.26

2017年农林渔业局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审计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811.31万元,收入总额5,841.72万元,支出总额6,165.2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487.77万元。

(三)2017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鹤山市财政局于2017年3月6日批复了鹤山市农林渔业局的部门预算,鹤山市农林渔业局于2017年3月20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17年鹤山市农林渔业局部门预算对社会公开。鹤山市农林渔业局于2018年10月30日在鹤山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17年鹤山市农林渔业局的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情况如下: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是否按规定公开

备注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三、经费支出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

2017年农林渔业局公务接待经费部门预算金额为132,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61,769.00元,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017年以现金方式结算公务招待费26单,合计11,713.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农林渔业局车辆情况: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鹤山市农林渔业局实际在用车辆11辆,其中:自有车辆6辆,在公务用车运行平台租用5辆(含农林渔业局移交市公务用车运行平台3辆)。

2017年农林渔业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为241,000.00元,实际支出数(决算数)191,101.67元。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17年农林渔业局因公出国(境)费用调整预算数为15,000.00元,实际支出数(决算数)15,000.00元。

(二)会议费、培训费情况

1、会议费情况:

2017年农林渔业局年初预算数为26,000.00元,实际支出数(决算数)5,079.00元。

2、培训费情况:

2017年农林渔业局年初预算数为40,000.00元,调整预算数为123,800.00元,实际支出数(决算数)123,800.00元。

四、资产管理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农林渔业局2017年期末,现金余额为5,00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为2,210,180.28元,除广发银行(基本户)1,054,848.43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外,其他银行均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明细如下:

  •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基本户)

    990,516.33

    1,054,848.43

    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310,722.04

    310,722.04

    未见银行对账单

    原鹤山市水产局

    2,255.13

    2,255.13

    未见银行对账单

    原鹤山市林业局(建行)


    231,880.88

    未见银行对账单,2017年并账并入

    鹤山市农林渔业局

    49,607.65

    49,607.65

    未见银行对账单

    原鹤山市林业局(工行)


    105,326.56

    未见银行对账单,2017年并账并入

    金鹤20111-0227

    269,281.28

    269,281.28

    未见银行对账单

    金鹤20111-0234

    65,030.26

    65,030.26

    未见银行对账单

    金鹤(原水产局)

    48,537.30

    48,537.30

    未见银行对账单

    金鹤(原林业局)


    70,131.99

    未见银行对账单,2017年并账并入

    人民银行(预算外)

    640.79

    640.79

    未见银行对账单

    人民银行(原林业局)


    1,761.04

    未见银行对账单,2017年并账并入

    广发银行(原林业局)


    156.93

    未见银行对账单,2017年并账并入

    合计

    1,736,590.78

    2,210,180.28


(二)固定资产管理情况:2017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固定资产的处置也符合相关程序。

2018年10月,农林渔业局组织了对2018年9月30日止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各类固定资产盘亏和报废情况如下:

通用设备盘亏18件,金额351,346.00元。其中农民车盘亏2部、摩托车盘亏4辆、对讲机盘亏6部、GPS盘亏6台;

待报废通用设备182件,金额674,856.50元;

专用设备盘亏35件,金额169,848.00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待报废64件,金额160,094.40元。

五、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农林渔业局账务及其他资料的审计,未发现农林渔业局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未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六、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

2017年初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收入年初预算2,515万元,收入决算金额1,051.33万元,实际财政拨款1,031.33万元,其他资金20万元。

2017年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2,515万元,支出决算金额1,051.33万元,其中上缴江门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998.64万元,经费支出52.69万元。

七、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林渔业局2017年现金方式结算公务招待费26单,合计11,713.00元。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江办发〔2016〕10号)”“九(三)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接待经费。”的规定。

建议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规定执行,使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公务接待费用。

(二)有12个银行账户未取得银行对账单,涉及农林渔业局、原鹤山市水产局、鹤山市林业局的银行账户,其中金鹤城信4个账户452,980.83元(银行已关闭)、人民银行2个账户2,401.83元可能已形成坏账;

(三)2018年10月,农林渔业局组织了对2018年9月30日止的固定资产盘点,盘亏53件,金额521,194.00元,待报废246件,金额834,950.90元,盘亏和待报废固定资产尚未上报管理机关审批处理。

以上(二)、(三)违反了《行政单位会计准则》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的规定。

建议农林渔业局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核实银行存款金额,已形成坏账的银行账户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关审批处理,原鹤山市水产局、鹤山市林业局的银行账户应及时更改单位名称;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及粘贴编码标识,对盘亏和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及时上报上级管理机关审批处理。



鹤山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