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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19年重点专项资金支出检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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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我市各级财政重点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江财监〔2019〕36号)精神,市财政局联合市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拟对有关单位2018-2019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进度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检查单位名单

  鹤山市水利局、鹤山科工商务局、鹤山市发展改革局、鹤山市农业局、鹤山交通局。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已提前发送各单位,请详见《转发关于我市开展重点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鹤财监〔2019〕32号)。

  三、检查人员

      检查组人员名单:罗小云、田建玲、李卫卫、黄坤强、全小云、冯少红、何美珊,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李卫卫,8812351。

  欢迎对检查组执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附件: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鹤山市财政局              鹤山市审计局

2019年10月17日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为了实施财政检查,从严治理检查队伍,确保检查工作人员廉洁检查,检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得泄露应保密的检查事项。

  二、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不得将检查中取得的资料用于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礼品、礼金或参加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