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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鹤山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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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近日,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宅梧镇党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双合镇党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司法局党组、市财政局党组、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市委党校、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属国有企业党委)、市总工会党组、市融媒体中心党总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刘志刚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推进“百千万工程”有差距,特色产业培育、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还需加大力度有的监督管理不够有力,行政执法、采购招标、工程建设、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有的缺乏担当意识,基层治理力度不够;有的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以巡促改促治不够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举一反三、同类同改、全面整改,“一把手”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各尽其责、落实到底。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加强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监管、健全制度、深化改革。市委巡察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跟踪督促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发现和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