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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红十字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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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红十字会: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财政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财监〔2023〕6号),我局于2023年8月对鹤山市红十字会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鹤山市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市红十字会)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34407847436811857。负责人为区丽英,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18号。

  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市红十字会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为262.32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215.35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财政拨款

  256.32

  209.35

  其他收入

  6.00

  6.00

  合计

  262.32

  215.35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市红十字会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为262.32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215.35万元,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8.27

  138.72

  卫生健康支出

  11.05

  48.46

  住房保障支出

  27.00

  22.17

  其他支出

  6.00

  6.00

  合计

  262.32

  215.35

  (三)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市红十字会分别于2022年5月19日、2022年10月19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2年鹤山市红十字会预算、2021年鹤山市红十字会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是否按规定公开

  备注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是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是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是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是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是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是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是


  以上表格备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

  三、主要经费支出及主要科目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

  2022年,市红十字会公务接待经费年初预算金额为6,0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16.30元,占预算金额的3.605%。

  市红十字会支出接待费时填写费用支出报销审批表,并附通知文件、报销发票、银行回单。

  经检查,市红十字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存在部分缺少接待清单等情况。

  建议严格按照《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以及《中共鹤山市委办公室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山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实施公务接待,加强接待费支出审批,完善接待费报销凭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市红十字会车辆情况:权属市红十字会车辆有1台。

  市红十字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金额为35,000.00元,实际支出数为12,819.32元,占预算金额的36.63%。

  市红十字会设置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了出车情况,分别登记了目的地、用车时间、结束时间、司机姓名、车牌号、用车事由、行驶里程等。

  市红十字会设置了加油卡使用情况登记簿,登记加油日期、经办人、加油量、加油金额、加油地点。

  经检查:2022年3月记-0012号凭证支付公务汽车维修费2,280.00元,2022年10月记-0006号凭证支付公务汽车维修费6,140.00元,均有市红十字会费用开支报销审批表,有领导签字、公务车辆维修审批清单、公务用车维修清单。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22年,市红十字会无安排相关出国(境)业务,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二)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办公费情况。

  2022年,市红十字会办公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2,5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43,096.56元。经查,市红十字会调整办公费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均通过“数字财政”系统申请并由鹤山市财政局同意调整。

  2.会议费情况。

  2022年,市红十字会无安排相关会议费业务,会议费年初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金额为0.00元。

  3.培训费情况。

  2022年,市红十字会培训费年初部门预算金额为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010.00元,为党员干部初级救护员培训班师资误餐费(共12天)及矿泉水费用。经查,市红十字会调整培训费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均通过“数字财政”系统申请并由鹤山市财政局同意调整。

  4.差旅费情况。

  2022年,市红十字会差旅费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金额为1,5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3,960.04元。经查,市红十字会调整差旅费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均通过“数字财政”系统申请并由鹤山市财政局同意调整。

  (三)主要科目情况

  1.现金及银行存款。

  2022年期末,市红十字会现金余额为0.00元,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非税收入、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收入科目情况。

  2022年,市红十字会无非税收入;事业收入33,900.00元,为救护培训师资课时费;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为1,500.00元。

  3.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

  市红十字会2022年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明细如下:

  科目

  年初数(元)

  年末数(元)

  其它应收款

  19,792.01

  -24,092.72

  其它应付款

  691.00

  1,207.00

  经查,市红十字会2022年12月份收到单位部分养老金、职业年金(补缴1-9月差额)34,858.08元,已归垫零余额户并在预算会计账上列支支出,但财务会计账未实际支出,导致其他应收款呈负数显示。经延伸检查,市红十字会已于2023年1月完成了单位部分养老金、职业年金(补缴1-9月差额)的补缴支出34,858.08元。

  四、其他财经纪律的检查

  (一)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系统与账面情况差异。

  市红十字会2022年资产负债表反映,固定资产原值为708,940.20元,经查,资产管理系统2022年12月资产折旧(摊销)汇总表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原值为684,940.20元;相差24,000.00元。原因为2022年11月购入两个急救培训模拟人24,000.00元,2022年12月资产管理系统折旧表上未作反映。经延伸检查,市红十字会已于2023年1月在资产管理系统补登记并补计提折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折旧(摊销)汇总表总累计折旧金额为499,097.78元,但账面反映累计折旧余额为490,824.19元,相差8,273.59元。经延伸检查,市红十字会已于2023年1月补计提折旧8,273.59元。

  2.未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经抽查市红十字会会议室的复印机、打印机、空调等固定资产,发现上述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上述做法部分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2013〕51号)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将本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纳入资产管理系统,建立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根据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录入,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及《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第二大点第(五)点登记管理关于“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的规定。

  建议市红十字会及时录入和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做到账卡相符。对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二)本期盈余余额未结转

  市红十字会2022年1-12月科目余额表反映,“本期盈余”科目年初余额为贷方17,414.60元,年末余额为-27,253.01元,2022年本年盈余为-44,667.61元。经查,上年末和本年末未将“本期盈余”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盈余分配”。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费用支出情况

  经查,2022年11月22号凭证垫支住房公积金8,885元、社保22,122.71元;2022年11月19号凭证收到住房公积金归垫款8,885元、社保归垫款22,122.71元;但11月11号凭证只将社保费列支“业务活动费用”科目和“事业支出”科目22,122.71元,漏列支住房公积金8,885元。经延伸检查,市红十字会已于2023年1月份完成补缴1-9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完税证明在2023年1月份反映。

  (四)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市红十字会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市红十字会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未发现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五、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市红十字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部分缺少接待清单等情况

  建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的意见》实施公务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加强接待费支出审批,完善接待费报销凭证。

  (二)市红十字会资产管理系统折旧情况与账面存在差异,部分资产实物未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等情况

  建议市红十字会及时录入和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做到账卡相符。对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