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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鹤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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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有关施教机构,各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江门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通过备案的2023年度鹤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原中华会计网校)

  2.广东源和大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4.东北财经大学

  5.上海政一绩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6.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7.(冠华会计网校)北京冠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8.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9.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11.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2.广东省会计学会

  请会计从业人员自行选择学习平台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冯女士,0750-8812385

  附件:2023年度鹤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名单



鹤山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2日